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浏览文章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10日信息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

  2026年8月6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就《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两部规章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发送电子邮件至lifake@ta.shandong.cn;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泰安市市政大楼B5032房间,电话0538-6991540,邮编27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是对照法典条款完善有关内容,将第二条、第四条等条文中“泰安市城市规划区”的统一表述改为“泰安市中心城区”。二是对照法典删除了建筑垃圾处置收费的内容,收费事项应由价格主管部门依国家、省定价目录和规范另行明确,不再重复规定。三是增加了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义务,新增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同步对多处条文作顺序调整。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