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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空白区”到治理“责任田”——漳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时间:2026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

从监管“空白区”到治理“责任田”——漳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农村建筑垃圾治理,长期是城乡环境治理中的一道难题:出了城市建成区,谁来管?往哪里去?怎么管到位?

  今年6月,漳州市城管局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8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专门针对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构建覆盖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利用、执法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从过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的末端整治,到如今以制度划边界、以乡镇压责任、以临时堆放点畅通出口、以渣土市县一体化管理系统强化运输全过程监管——漳州正推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域由“无人管、分散管”转向“有人管、系统管、闭环管”。

从监管“空白区”到治理“责任田”——漳州市在全省率先构建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突出制度破题——把监管“空白区”划入“责任田”

  边界清晰,责任才能落地。此次出台的《意见》,没有笼统使用“农村地区”“城乡区域”等概念,而是将“非城市建成区”作为独立治理单元,明确适用于该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城市建成区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范围之外区域依法依规纳入《意见》管理,从空间上厘清“城市管理到哪里、非城市建成区由谁接续”的边界问题。

  同时,漳州将责任链条向基层延伸,明确县级政府统筹责任、乡镇政府日常管理责任、村居协助巡查报告责任,并细化城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8部门职责。过去遇事临时协调、反复扯皮的局面,正逐步转变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逐级落实的常态机制。

  二、突出疏堵结合——打通农村建筑垃圾“去哪里”

  责任厘清之后,关键是让建筑垃圾有规范出路。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往往单次量小、产生分散,农村自建房、房屋修缮、零星装修和小型拆除等活动点多面广,若无就近投放、统一转运、末端消纳体系,极易从“小散乱”累积成环境风险。

  围绕“去哪里”这一核心问题,漳州从源头减量、临时归集、规范运输、末端处置、资源利用等环节同步发力。对村居民自建房、装修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引导投放至临时堆放点或贮存点,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合规单位转运;对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要求按需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并统一清运;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村庄,推动形成“村居归集—乡镇统筹—合规转运”的收运链条。

  目前,全市已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240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已建成投用建筑垃圾消纳场5座,年处置能力232万吨,在建及规划建设13座,全部建成后总消纳能力可达每年817万吨。2026年1至6月,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82.6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51.11%。过去“无处投、没人运、随处倒”的治理堵点,正逐步转化为“有点可投、有人来运、有处消纳、资源可用”的制度出口。

  三、突出数字赋能——让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可监管可追溯

  非城市建成区点位分散,单靠人盯人巡难以做到全程监管。漳州依托已建成的渣土市县一体化管理系统,将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处置去向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推动建筑垃圾运输环节从“线下追查”向“线上预警、轨迹核验”转变。

  据介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核准点位出发后,平台可对车辆定位、行驶轨迹、异常停留、偏离路线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交办核查。在推进运输全过程监管的基础上,漳州同步探索电子联单等闭环管理方式,推动产生、运输、消纳等环节信息逐步贯通,为属地监管和执法倒查提供支撑。

  目前,漳州已将全市76家运输企业、710部渣土车纳入在线监管,通过实时定位、轨迹核验和异常提醒,重点识别车辆驶入非城市建成区后偏离路线、异常停留等风险,让过去“看不见、难追溯”的监管盲点逐步变得可发现、可核查、可追责。

  四、突出常态长效——推动专项整治转向日常管理

  出路打通了,监管还要跟得上、管得久。漳州将非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治理纳入2026年度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评价机制,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及乡镇、行政村,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取等方式,重点排查村庄周边、农田林地、河塘沟渠、交通沿线及城乡接合部等易倾倒区域。

  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漳州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限时清理、复核销号。连续2个月评价为“好”的县区、乡镇原则上纳入“白名单”,后续1个月免评;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评价为“差”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密跟踪评价。截至2026年6月,已开展10轮评价,累计排查建筑垃圾问题2324处、涉及建筑垃圾15.15万立方米;除6月份问题正在整改外,此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与此同时,漳州健全城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倾倒既查车辆,也倒查产生单位、运输企业和接收场所,推动电子联单记录、车辆轨迹和现场证据相互支撑。2026年以来,全市已开展联合执法159次,查处案件95起,处罚金额72.67万元,初步形成“线上预警、线下核查、依法处置、闭环销号”的监管模式。

  从一纸《意见》到一套运行机制,漳州探索的关键不只是“管住垃圾”,而是把过去容易被忽视的非城市建成区纳入制度化、链条化、数字化监管之中。随着基层责任、收运体系、渣土市县一体化管理系统、评价机制和联合执法持续贯通,农村建筑垃圾治理正从阶段性清理走向常态化管理,监管“空白区”也真正变成有人负责、有人巡查、有人处置、可追溯问责的治理“责任田”。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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