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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丨湘西州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违规倾倒乱堆现象普遍

时间:2026年10月12日信息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点击:次

  2026年9月,湖南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湘西州开展督察“回头看”,发现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存在明显短板,违规倾倒、乱堆乱放现象普遍。

  一、基本情况

  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区,生态环境地位重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反馈该州建筑垃圾处理不到位。督察发现,湘西州对建筑垃圾管理统筹不力,处置利用能力仍然严重不足,违规倾倒、乱堆乱放问题多发频发,整体整改不力。

  二、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不力。规划出台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0一2030)》的规定,各市州应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督察发现,湘西州未出台相关规划,古丈县及凤凰县在进驻期间才取得规划批复。督察整改不力。《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应当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立建筑垃圾信息监督管理平台。督察发现,湘西州虽已建成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但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至今尚未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化监管不足,整改进度滞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吉首市、永顺县、花垣县没有标准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三地应当于2026年底前建成标准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并投运。督察发现,吉首市、永顺县至今未完成消纳场所用地手续的办理,花垣县未取得消纳场所环评批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整改超期风险大。

湖南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丨湘西州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违规倾倒乱堆现象普遍

吉首市北大荒集团项目用地内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二是监管不到位。填埋处置管理不规范。依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要求,填埋处置场需分设永久道路与库区临时道路,入口配备计量地磅,严禁斜坡侧向倾卸作业,作业区域落实抑尘措施,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进场车辆、垃圾量、污水产生量及材料消耗等关键信息。督察发现,古丈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未建永久性道路、未安装计量地磅,存在斜坡倾卸建筑垃圾行为,作业区域无抑尘措施,管理台账不规范。资源化利用管理缺位。全州仅龙山县洪华建材加工厂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业务,但该企业环评批复未涵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内容,也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手续。全过程闭环管理不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十条措施》规定,建筑垃圾处置须严格落实核准备案及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督察发现,吉首市雅溪高速路口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吉首市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29日擅自外运建筑垃圾,早于4月3日取得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证时间;项目实际运输单位与备案信息不符;同时台账记录不实,建筑垃圾产生、外运数据未如实填报,转移联单与施工日志相互矛盾,3月29日施工日志无外运记录,但联单显示当日外运5车共125吨建筑垃圾。

湖南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丨湘西州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违规倾倒乱堆现象普遍

古丈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管理不规范

  三是违规问题多发。《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督察发现,泸溪县杨柳溪郡小区大门对面闲置空地虽设置禁倒标识,但仍有多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乱放;永顺县南山社区拆迁区域、花垣县大云盘村村道两侧、保靖县恒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侧空地、古丈县古罗大道中国石化高望界加油站对面空地、凤凰县晟嘉望园项目附近空地均存在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堆放现象。吉首市仁安御香山小区山顶及边坡大量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影响人居环境,群众反映强烈。部分地区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堆放打击力度偏弱,2026年花垣县、古丈县、凤凰县、永顺县建筑垃圾类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仅1件、1件、1件、3件。

湖南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丨湘西州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违规倾倒乱堆现象普遍

吉首市仁安御香山小区内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三、原因分析

  湘西州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重视不够,统筹推进不力,专项规划出台滞后,信息化监管不严,处置利用能力严重不足;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处置核准、备案、联单等制度落实不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违法倾倒和乱堆乱放问题查处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督察整改中失职失责的,将督促湘西州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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