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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布《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时间:2026年03月27日信息来源: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次
近日,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城镇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漳城办〔2026〕10号),针对《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相关的行政处罚权修订相应的自由裁量基准共7项。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城镇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漳城办〔2026〕10号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市管理部门,市局机关科(室),直属执法大队:
为统一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新修订法规,参照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原《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城镇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基准同步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xls
2.城镇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xlsx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作者: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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