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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破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多输”困局?

时间:2026年03月24日信息来源:中国环境 点击:

  “机会来了,困惑仍在”。这是深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多年的四川领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吉贤最近的感受。

  随着国家对建筑垃圾治理的一系列政策发布,建筑资源化处置行业的从业人员如陈吉贤一样,看到了市场空间有效释放的曙光。但转头却陷又入了疑虑:一边是国家层面的密集部署,一边是行业“10企9亏”的现实困境,这中间的鸿沟,何时才能填平?

  在业内人士看来,答案或许在于一个更深层的认知——建筑垃圾治理,本质上是产业问题。当产业链上关键主体的利益长期失调,系统性运行的失灵便成为必然。

视频为亟待处置的建筑垃圾

  产废方:成本转嫁与“源头失守”

  据介绍,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产业链上,存在着产废方、清运方与处置方等利益主体。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主体是建筑垃圾的“生产者”。对他们而言,处置垃圾是一项纯粹的成本付出。在缺乏严格的源头计量和全程监管下,产废者的核心诉求是以最低成本,让垃圾合法地“消失”。这种建筑垃圾成本转嫁与源头失守导致的“低报价者得”运行机制,已是行业的普遍规则。

  以装修装饰垃圾为例,其成分最为复杂,往往参杂着水泥石块、塑料泡沫、木头以及油漆桶等,是建筑垃圾中最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部分。而且,装修用户相对分散,给集中监管带来了困难。因此,这部分垃圾一般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收取垃圾处置费后,再对接清运单位。

  “这个过程中,物业要从中赚取管理费,但管理费怎么收,收多少,主要是物业说了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时的物业公司就成了中间商,其掌握着垃圾处置权的分配和处置金,只有清运车队收费更低,才符合物业的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产废方对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理诉求也与物业高度一致——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完成清运。正是这种“价低者得、越快越好”的心态,为后续的非法倾倒埋下了隐患。

  清运方:非法倾倒经济性压倒环保合规

  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负责人潘功指出,许多工程在规划和验收环节,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最终去向缺乏刚性约束。即使项目开工前对垃圾量进行了备案,竣工时也不会严格查看处置凭证,形成监管闭环。最终,这些建筑垃圾很可能被低价的“游击队”拉走了。

  而这些“游击队”中,包括 “灰色”的中间商与偷倒主力,他们往往是连接产废源头和末端处置的清运方,也是利益链条中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环节。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就曾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一位曾从事相关工作的王先生透露了清运车队违规操作的冰山一角。

  在缓解末端处置单位的即时处理压力的中转站,一般是小车运送垃圾进去,再换大车将建筑垃圾运送到处置点。这种“小车换大车”的形式是导致垃圾流失的关键节点之一。

  据王先生介绍,即使产废方按照相关制度,前期向相关部门备案了垃圾量、车辆等信息,但这些清运车队在中转站换车时,能通过多种方式规避GPS对原有车辆的定位和监管。导致大量建筑垃圾的实际去向脱离监控,给随意倾倒与非法处置的“地下经济”创造生存空间。

  驱使清运方选择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的,也是一笔 “成本—风险”账。陈吉贤说:“正规处置建筑垃圾(例如渣土)每吨费用约十几元,但偷偷倒进郊区的山沟、荒地,成本会低得多。即便偶尔被查处,几千元罚款平摊到长期、多次的非法行为中,也显得威慑不足。这种成本与风险的失衡,使经济性压倒了环保合规。”

  处置端:来料不足企业“无米下锅”

  清运单位的这一经济逻辑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大量建筑垃圾未能进入合法处置渠道,导致部分正规资源化处置企业长期“吃不饱”。

  “我们经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已有10年了,有些项目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主因是送到处置场的垃圾远远不够维持企业运行。” 国宏碳润(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宏碳润)总经理陈雨道出了过去一段时间处置场“无米下锅”的困境。

  有业内从业者认为,建筑垃圾项目的本质是原料处置加工变现,原料端的绝对确定性是盈利的第一核心前提,没有稳定的原料,再先进的设备、再强的运营能力,都是空谈。在后端产品顺利销售的情况下,只有年稳定进料量达到设计产能的80%以上,才能覆盖设备折旧、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等固定成本。

  但过去几年,多地建筑垃圾能否进入正规资源化处置渠道,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持续引导与管控。一旦行政推动力度减弱或未能形成长效机制,相关项目便难以获得足量、稳定的垃圾供应。

  这种供应的持续波动,进一步拉低了各类资源化处置投资项目的运行效率,削弱了资源化利用应有的规模效益和环境价值。

  陈吉贤指出:“只有当每个环节都能在规则内有利可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行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而目前,行业尚未建立起健康的盈利机制,这导致有限的处置资金被产业链条上的部分环节通过违规操作攫取。”

  破局:从“零和博弈”到“利益共生”

  “产业链条运行的失灵导致建筑垃圾在正规体系外大量流失,形成了‘企业难、政府兜、环境伤’的多输局面。”广州范蠡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闻靚指出。

  要破解这一困局,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固废处置及利用新材料专委会副理事长曲睿晶认为,核心在于通过制度设计促进产业链相关方从“对立”走向“共生”,让产业链回归健康运行。

  具体来说,需要从利益捆绑、资金开源、监管闭环三个层面协同发力。

  重构利益格局,让产业链上的企业从“零和博弈”走向“利益共生”。建议鼓励建设单位、运输企业与资源化处置厂通过长期协议甚至交叉持股,形成利益共同体。例如,由建设单位直接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处置企业承诺保底消纳量,运输企业负责精准送达。当各方利益深度捆绑时,运输方只有精准送达才能获得收益,处置方也有了稳定的原料供应,从而在产业链内部形成正向循环。

  疏通资金活水,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治理准备金制度。陈吉贤认为,产业链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合理的利润分配。要解决“钱从哪来”这一核心痛点,关键在于打通成本传导机制,让治理资金从源头上“活”起来。例如,通过建筑垃圾处置准备金制度解决处置成本。建议依据《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中“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原则,明确“谁生产谁付费”的经济责任。

  另外,在行政监管方面,四川省部分地区将处置合同与施工许可“绑定”,同时,将处置凭证与工程验收“挂钩”。这一“首尾呼应”的机制,在源头发出了许可,在末端卡住了验收,形成了全过程有力约束,这种监管方式,为有效锁定垃圾去向提供了经验参考。此外,还可以借鉴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对违规倾倒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建筑垃圾治理,单纯的行政监管成本高且易反弹,必须通过经济手段让规范处置有利可图。”曲睿晶说,“让利益捆绑让产业链‘抱团取暖’,建立准备金制度让治理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技术监管让垃圾流向‘无处遁形’,一套组合拳下来,既能堵住违规操作的漏洞,也可为正规处置打开空间。”

(作者:乔建华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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