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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有出路,产业才有活路
本该是消纳建筑垃圾的 “终点站”,如今却因产品滞销,带来了新的环境负担。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内,3100余吨再生骨料被越界露天堆放,曾因侵占建设用地和其他草地被通报。
这一问题的背后,折射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更深层的困局——当再生产品找不到市场出路,资源化产业链无法闭环,资源化处置下游产业也会“溢出”新的环境问题。
随着《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成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深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行业的企业而言,政策的暖风似乎已经吹来。但在产业链的另一端——资源化产品如何打通销路,成为一件棘手的事。
建筑垃圾违规倾倒
资源化产品销路不畅,企业陷入“自我限产”怪圈
据了解,建筑垃圾 “资源化”要求再生产品必须有稳定、有价值的市场出路,而这正是当前的短板。
“市场出路是资源化产业链闭环的决定性一环。”国宏碳润(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雨道出了行业痛点,“规模大的企业一旦满负荷生产,积压的产品无处可去,就会因成本激增带来亏损,企业只能控制处置量。”
这种被迫的“自我限产”,在部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投建的示范项目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据介绍,这类项目虽然设施很完备,但考虑到成本控制等因素,实际处理能力较低。常被业内诟病为“装备展示馆”以及“为了资产而建设”。
究其原因,一位业内人员道出了资源化链条存在的“断点”:“按照满负荷运行配备工作人员,人工成本和电费等都会增加。更重要的是,满负荷运行处理量大,产出的资源化产品也多,这些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周边消化不了,拉到更远的地方销售,运距运输超出本身的售价还需倒贴运费,没有经济性;而产品若卖不掉,则需建仓库存放,这又涉及用地及仓库建设等费用支出。目前,在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一定会在社会责任和经济性方面寻找微妙的平衡。”
已有资源化处置项目运营存在堵点的另一面,是我国大部分地区专业化处置能力存在严重缺口。根据韦伯咨询信息,我国二三线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基本为当地工程建设方、运输企业或建筑垃圾产生方。
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负责人潘功说:“处置能力不足,再加上部分规模化生产企业因销路不畅被迫‘自我限产’,正规消纳通道被进一步收窄,大量本应进入处置环节的垃圾被倒逼回流至非法倾倒渠道。”
产量大于有效应用量,政策“暖意”尚需化为市场“暖流”
尽管部分企业在“自我限产”,但目前,在基础建设放缓、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周期的背景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产量仍大于有效应用量。因为其性能相对较低,一般作为建筑原料使用,考虑到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这些产品使用场景和使用量十分受限。
下游消纳渠道不通畅,上游的资源化链条便难以运转。面对日益凸显的再生产品“市场出口”问题,我国多地已开始尝试通过政策手段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打开市场。
广州市2026年新出台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使用办法》明确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部位,使用比例应不低于30%;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这一比例应不低于15%。
南昌市也在2025年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大力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山西省则在专项规划中明确,到2030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
虽然我国不少省市正在陆续已出台相关政策,但这类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制政策要顺利落地,还需完善配套标准体系。
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固废处置及利用新材料专委会副理事长曲睿晶介绍,当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标准体系建设滞后。
“一方面,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标准体系缺失,行业技术与规范不统一,会导致产品质量和市场准入门槛参差不齐。”上海浦发环保下属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张学峰说,“另一方面,没有专门针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检验标准,客户担心后期验收难以通过,不敢轻易使用这些产品。”
与此同时,市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也存在着认知偏差。受传统建材使用习惯影响,再生产品常被视为“次等品”,公众接受度长期低迷。且行业也存在认知惯性,例如,认为只要做强化改性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忽视了源头精选和梯级利用的重要性;再如,盲目追求高附加值产品,认为只有做高端建材才算成功。
此外,行业缺乏权威认证与示范引领。当下,业内再生产品品牌建设薄弱,未能形成有效的市场信任与拉动效应,进一步制约了行业整体信心的建立与发展动力。
破局市场销路难,需政策、市场、企业协同发力
如何破解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下游市场销路难?
多位专家表示,关键在于从顶层设计到市场末端构建“政策驱动—市场接纳—企业创新”的协同生态。
在政策端,曲睿晶认为需推动政策体系转变,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从地方探索向国家强制转变,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性标准与应用技术规范,特别是在再生骨料、再生建材等关键品类上明确性能门槛,为市场提供清晰、稳定的质量预期;从项目示范向全面考核转变,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治理的核心考核指标,建立覆盖产生、运输、处置、利用的全链条量化评估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单一监管向激励约束并举转变,在市政、水利、交通等政府投资项目中,明确设定再生材料的最低使用比例,形成稳定的“初级市场”,同时通过绿色采购加分、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碳汇交易等经济手段,激发市场主体使用再生材料的主动性。
在市场端,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教授季节认为,建筑垃圾治理需要“大量消纳”和“稳定使用”。他建议从三个方面打通市场梗阻:
首先,要建立权威背书体系。依托第三方检测认证、产品责任保险、绿色建材标识等工具,为再生产品性能提供可靠证明,降低工程应用的技术与合规风险。
其次,需打造可视化信任链条。系统收集和公开再生产品在各类工程中的应用数据与长期性能表现,建立全国性示范案例库,以真实、科学的实证破除“再生等于低质”的刻板印象。
再次,还要培育分级利用市场。积极倡导“优质优用、低质低用”的梯级利用理念,推动再生产品在路基填料、园林景观、低标号混凝土等大宗适用场景中规模化稳定应用,避免盲目追求高附加值而脱离市场需求。
在企业端,潘功指出,应激活企业动能:一方面,鼓励技术创新与产品差异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再生骨料强化、杂质精细分离等关键技术,发展适用于不同工程场景的功能化、经济性产品,摆脱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企业需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推广“处置+资源化+绿色金融”的复合模式,将碳减排收益、资源节约价值纳入项目经济评价,提升项目自身造血能力。
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最后一公里,需要敞开市场的大门。
可喜的是,《行动计划》已明确要求加强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并多措并举地提出打通市场堵点的细化要求:从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到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认证;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到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并探索建立再生材料应用情况信息化追溯机制,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如源头活水般为陷入僵局的产业链疏通梗阻,给正在销路上挣扎的行业企业带来了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