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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5年12月15日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2025年4月16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建管〔2025〕51号)。
会上,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小叶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从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监管、消纳管理以及违规处罚等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堆放场建筑垃圾清运倾倒处置全程管理,严查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等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
(作者: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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