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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5年12月15日信息来源:孝感市人民政府 点击: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程序,现将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中,尚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

  二、整改目标

  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排查,综合整治,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健全法规,压实责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严格规范管理。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按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孝感城区和各县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各地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25年12月底前,按照规划,选择未利用地、废弃矿坑、废弃地等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最大程度实现工程渣土等产销平衡。

  2.2025年12月底前,修订或出台孝感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或政府规章,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和台账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规划制定工作。按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孝感市城管执法委于2024年11月28日印发《孝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含孝南区、市直“三区”。

  2.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为持续维护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加大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强化建筑垃圾执法。对城区重点路段(区域)的建筑垃圾进行排查并集中清理,城区三个联合执法服务站的城管执法人员和督察大队巡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路段、区域进行逐一排查。二是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门店、小区、物业、建筑企业等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发放垃圾分类处置宣传单。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孝感市长兴路建筑垃圾消纳场每天开放,对分类装运进场的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免费接收,并做好记录台账。同时督促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利用现有场地对城区建筑垃圾进行分散处理破碎和再利用,并做好记录台账。

  3.积极推进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孝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21日正式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孝感市人民政府反映。

  整改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联系人:吴健雄   白道辉,联系电话:0712-2842633;

  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陈虎波   华锋,联系电话:0712-2581069。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作者:孝感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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