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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倾倒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9日信息来源:@风采卓资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严厉打击垃圾违规运输、倾倒、抛撒、堆放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守护河道生态、提升城市风貌,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垃圾违法倾倒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与重点整治

  (一)排查范围

  县域内所有建制镇、行政村(社区),重点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周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林地荒地、闲置空地、拆迁片区、园区周边、城郊断头路、偏远死角等垃圾偷倒高发、监管薄弱、隐蔽性强的区域和点位。聚焦监管责任不明、长期无人管控、问题反复反弹、隐蔽性强的垃圾积存点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倾倒黑点,以及跨区域交界地段垃圾乱倒等监管盲区。

  (二)重点整治

  1.随意倾倒、露天堆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村居巷道、公共空地垃圾积存,偏远区域偷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2.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无手续处置建筑垃圾,沿途抛洒滴漏、随意倾倒、违规堆存装修垃圾、工程渣土,私设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违法行为;

  3.工业企业非法转移、随意倾倒、露天堆存一般工业固废,违规处置生产废料、尾矿废渣,擅自丢弃边角料,以及涉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等行为;

  4.田间地头、沟渠河道随意倾倒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行为;

  5.运输车辆无资质、无密封、无备案,违规运输、随意卸放、偷倒垃圾,及沿途遗撒污染路面等交通与环保违法行为;

  6.单位、个人擅自设置垃圾堆放点,或纵容、默许他人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

  7.其他违反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垃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有关要求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垃圾收集、投放、清运管理,严禁各类违法倾倒行为;

  2.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垃圾分类与处置相关规定,将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主动抵制违法倾倒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3.专项行动期间,专项排查工作组及各相关单位将加密巡查频次,开展拉网式、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违法倾倒问题地点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销号,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4.县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顶风违规、拒不整改、造成环境污染、设施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474-49000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卓资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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