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方案
为规范加格达奇区建筑垃圾运输秩序,规避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结合城区道路限行要求,特制定本案。
一、运输时间要求
根据加区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对加格达奇区载货汽车采取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25年10月22日起,对载货汽车(包含建筑垃圾运输车)采取以下通行管理措施:
(一)微、轻型货车(包含新能源)
在禁限行区域或路段实行“平峰期开放,高峰期禁止”的政策(个别道路有特殊要求,从其规定)。
早高峰:7时40分—8时50分
午高峰:11时10分—11时50分
13时40分—14时10分
晚高峰:16时30分—18时00分
(二)中、重型货车(包含新能源)
在禁限行区域或路段每日6:00—20:00禁止通行,其余时段不限行。在禁行时间内需进入本区禁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应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载货汽车道路通行证》。
(三)严格遵守限行规定
载货汽车(含已取得《载货汽车道路通行证》车辆)严禁在高峰禁行时段通行:早高峰:7时40分—8时50分;午高峰:11时10分—11时50分、13时40分—14时10分;晚高峰:16时30分—18时00分,违规将依法查处。
二、建筑垃圾处置节点
加格达奇区东出口工业园区原云冶矿业院内(晨明路8号)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有城区建筑垃圾需统一转运至该场所,严禁随意倾倒。
三、城区核心推荐通行路线
结合城区道路布局,优先选择通行效率高、干扰小的路线,作为建筑垃圾运输主通道,分东西向、南北向明确如下:
(一)东西向主通行路线
朝阳路(全段):城区核心东西向通道,贯穿东西城区,为建筑垃圾运输的首选路线。
光辉路(全段):城区次级东西向通道,衔接曙光大街、卫东大街、铁东大街等南北向道路,可作为朝阳路的备用路线,缓解运输压力。
东外环、西外环(环城路段):外围货运专用通道,主要用于城郊施工点与转运场的连接,避免进入城区核心区域,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二)南北向主通行路线
西二道街、曙光大街(全段):城区西部南北向通道,衔接朝阳路、光辉路,主要服务于西部片区施工点的建筑垃圾转运。
卫东大街:城区东部南北向通道,衔接朝阳路、光辉路,主要服务于东部片区施工点的建筑垃圾转运。
四、运输管理要求
为确保运输安全、规范,杜绝违规行为,明确以下管理要求,所有运输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必须严格执行: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到加区住建局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明确运输路线、时段及处置点,无证严禁上路运输。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且必须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确保建筑垃圾无遗撒、无扬尘,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优先选择夜间时段(20:00—次日6:00)运输,减少日间交通拥堵及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夜间运输需开启警示灯,减速慢行,避免噪音扰民。运输过程中若不慎发生建筑垃圾遗撒,驾驶人需立即按照规范清理现场,无法自行清理的要及时上报环卫、交管部门处置,避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三)运输车辆必须按推荐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路线;确需调整路线的,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通行。建筑垃圾必须统一转运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严禁运往非指定处置场所。
五、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城区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按相关部门临时通知调整运输路线及时段。
(二)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行驶、遗撒扬尘、随意倾倒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方案落地执行。
禁限行区域:本区主要城区道路,每日6:00—20:00中、重型货运车辆(包括新能源)禁止通行,其余时段不限行。
禁行路段:景观大道每日6:00—20:00微、轻、中、重型货运车辆(包括新能源)禁止通行,其余时段不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