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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2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17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2026年3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就朝阳市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2万元。

朝阳市建平县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2万元

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22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场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垃圾治理调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建平县万寿街道建安路4号

  联系方式:13942122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红山街道新世纪社区(顺泰花园)04幢1单元1层01011

  联系方式:13384215757

  邮箱地址:424511119@qq.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66000201000033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话:13384215757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doc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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