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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将举行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

时间:2026年03月12日信息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点击: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定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08会议室就《珠海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举行证会,公开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公示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附件:1.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2.证参加人注意事项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10日

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将举行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将举行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

证参加人注意事项

  一、准时参加证会,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于证会举行3日前告知前告知证组织机关;无故缺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证权利。

  二、遵守证纪律,服从证主持人的证工作安排。

  三、经证主持人同意后,发言人按顺序提出与证事项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发言应概括观点、简明扼要。发言时间每人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将提醒终止发言。确需延长发言时间的,经主持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如有未尽之言可于会后两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五、证会进行期间,应关闭移动通讯设备,并不得鼓掌、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证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六、对于违反证纪律的人员,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其离开会场。


(作者: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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