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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金华市兰溪市多次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时间:2026年02月12日信息来源:金华新闻网 点击:次
短短数月内连续偷倒建筑垃圾,当事人赵某2月3日被依法行政拘留,彰显了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坚定决心和执法必严的鲜明态度。
此前,金华市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灵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在偷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赵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赵某并未吸取教训,在三个月后再次顶风作案,将砖块、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偷倒至赤溪街道某村路边,被执法队员当场查获。
鉴于赵某短期内多次违法,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认定其行为符合行政拘留条件,并于当日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为持续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化,兰溪市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成立建筑垃圾常态化治理专班,公安、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协同,按照《全省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金华市多部门联合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剿”的工作格局。针对重复违法、情节严重,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严惩,有力震慑了建筑垃圾领域违法乱象。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城市环境需要共同守护,任何漠视法规、屡教不改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吴彰义 )
文章热词:金华;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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