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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重新定义副产品:将其从目标产物中剔除

时间:2025年12月31日信息来源:环保智汇圈 点击:

  早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征求意见期间,笔者发布了一篇分析文章副产品是产品还是固废如何界定?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能作为产品的界定依据吗?,当时收到了几十条读者留言,争论极大。

  一个明显的变化是,新标准将“副产品”从“目标产物”中剔除,而将其归类于待鉴别固废属性的“副产物”。

  有的读者留言表示现行副产品规定过于宽松,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些读者强烈反对,认为新规大幅提升副产品管理要求,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现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已经正式落地了,并于2026年3月1日实施,留给企业的过渡期只有3个月时间,可能涉及固废属性变动的企业应提早做好评估应对工作。

  新标准发布后,相关的解读文章很多,笔者本篇从标准的适用范围这个角度,来对比新旧标准的核心差异变化,分析新标准修订的核心意图和新标准实施后的重大影响,指导企业提早做好应对工作。

  通过对比可以知道,GB 34330-2025是对2017版的第一次全面修订,它的变动是结构性、根本性的,是对旧标准的颠覆性重构,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调整或者部分内容补充修订。

  2025版的核心修订思路是:从相对粗放的“负面清单”式管理,转向更精细化的“正向排除”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GB 34330新旧标准适用范围对比表

2025版适用范围

2017版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的鉴别,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以及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3.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4.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5.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固体废物鉴别。

1.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3.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4.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5.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6.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GB 34330新旧标准核心差异对比分析表

对比维度

2017版

2025版

差异分析与解读

1.整体结构与逻辑

分为:产生来源鉴别、利用处置过程鉴别、不作为废物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的物质。

分为: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物质、利用废物生产的产物及环境治理产物、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鉴别。

逻辑重构:2017版按“鉴别场景”划分,略显平行。2025版逻辑链更清晰:先判断物质本身是否“丧失价值”或属于“产生端产物”,再特别关注两个关键且易争议的领域(再生产物和环境治理产物),最后是兜底性的利用处置方式判断。

2.核心鉴别准则的表述

“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

“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的鉴别”、“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

更强调“源”与“属性”:2025版将“丧失原有利用价值”这一固体废物的核心属性前置并单独列出,作为首要判断原则,突出了废物鉴别的本质。将“产生来源”更具体化为“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涵盖性更强。

3. 新增关键鉴别范畴

无明确规定。

明确增加了 “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

填补监管空白,响应现实需求:这是最重要的扩充之一。随着土壤修复、水体治理、烟气净化等工作的广泛开展,产生了大量修复后土壤、清淤底泥、污染飞灰、污水处理污泥等。这些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曾存在争议。新版标准将其明确纳入鉴别范围,为这类新兴环境治理产物的管理提供了直接依据。

4.“利用处置方式”条款的地位

作为独立的鉴别准则之一(“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实际应用中曾被一些企业用作论证其产物不是废物的依据。

将“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作为最后一项、补充性的鉴别要求,且表述更严谨。

收紧“漂绿”或“洗白”通道: 这是另一项关键变化。过去,部分企业通过声称对某物质有“合理”利用或处置方式,试图规避其被认定为固体废物。新版标准调整了此条款的位置和逻辑,意味着不能仅因有利用处置途径就否定其废物属性,必须优先适用前述基于“价值丧失”和“产生来源”的鉴别原则。这堵住了监管漏洞,使标准更严密。

5.“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的整合

作为独立一章列出。

该部分内容被整合、分解到前述各项鉴别准则的具体条款中。

逻辑更顺畅:例如,符合国家法规的产品、可直接返回原工艺的物料等,在新版中会在相应的鉴别环节(如判断是否“丧失价值”)中直接得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结论,而非作为一个单独的“例外清单”。这使标准的内部逻辑更自洽。

6.对“液态废物”的适用

“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表述更规范:意思未变,但2025版的表述更符合标准文本的书写规范,主语统一为“本标准”,更为简洁有力。

7.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固体废物鉴别。”

表述更准确:意思一致,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但2025版“按专用标准进行”的表述更主动、明确,避免了“不适用于”可能产生的歧义(让人误以为本标准完全不考虑这类物质)。

8.排除范围

明确排除了“放射性废物的鉴别”和“固体废物的分类”。

仅明确排除了“固体废物的分类”。

关于放射性废物:2025版未在适用范围中明文排除,但这不意味着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一套完全独立、特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实践中不会与本标准交叉。新版可能认为无需在此特别注明。

  总结:2025版修订的核心意图与影响

  强化源头与属性判定:将“是否丧失原有利用价值”这一本质属性提到更核心的位置,根据是否能通过修复或者加工行为恢复原始使用用途,或者通过加工或者不加工后能否按原始用途使用判断是否属于固废,而非过分关注其下游去向。

  回应监管新挑战:明确将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的产物纳入鉴别范围,直面当前环保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是为了堵住管理漏洞、控制环境风险,适应新的经济发展也太,使标准更具时代性和指导性。

  堵塞规避漏洞:通过调整“依据利用处置方式鉴别”条款的位置和逻辑,增加了利用和处置中属于固体废物的情景,大幅收紧了将固体废物通过简单声称“利用”而规避固废监管,使标准“篱笆”扎得更紧。

  优化标准逻辑与表达:整体结构更清晰,语言更精炼、规范,逻辑也更加严密,减少了执行中可能产生的歧义,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总而言之,GB 34330-2025在适用范围上的修订,是一次重要的理念升级和技术完善。它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的深刻转变,对企业的环保合规、再生资源行业的规范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监管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相关方必须深入理解新标准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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