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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委员大会

  全体委员大会是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全体委员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换届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任委员会。

主任委员会

  主任委员会是全体委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体委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委员会工作,依照《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履行职责。

  主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
  主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如需讨论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等,可召开主任委员会扩大会议,常务委员列席。

委员

  委员须是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会员。
  委员可依据自身为行业所作的贡献、区域内的带头示范作用及任职设想等,向主任委员会提出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的任职申请,主任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后作出决定。

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在主任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秘书处

  秘书处在主任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日常事务,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咨询部、培训部、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