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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促进全省城乡垃圾管理水平提升

时间:2023年12月05日信息来源:黄河新闻网 点击:

  2023年11月30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用地方立法形式对山西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条例聚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着眼于资源化利用,提出了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对减量化和资源化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及有关部门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多途径回收方式等作出规定,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促进全省城乡垃圾管理水平提升。

  《条例》共六章六十条,包括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总则部分,包括立法范围和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科技支撑、环卫工人保障、公众义务等内容。生活垃圾管理部分,规范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制定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所);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考虑城乡差别,设专节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建筑垃圾管理部分,对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监督管理部分,规定考核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应急机制、投诉举报制度等内容。法律责任部分,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建筑垃圾运输等环节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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