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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23年09月08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2023年9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2700万元,全部为国库资金。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09:30。

上海市静安区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30728129661-06035275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623-00019270

  预算金额(元):27000000元(国库资金:27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壹年。本次招标有效期限为二年,即采取一次招标二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的原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递交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地址:秣陵路46号

  联系方式:021-6317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6209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石老师

  电话:62091273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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