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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滕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年06月23日信息来源:滕州市政府网 点击:次
为充分保障公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暂行)》文件精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滕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fzb5536501@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邮编:2775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滕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
附件: 《滕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作者:admin
)文章热词:滕州;建筑垃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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