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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垃圾占用马路

时间:2014年09月04日信息来源:城市晚报 点击:

长春:建筑垃圾占用马路

  在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与新惠路交会,百余米长的道路一侧,一个月前突然多了十几堆建筑垃圾,占用了道路三分之二的空间,导致附近两趟公交车只能绕行,这种状况让附近居民很困扰。

  百米路段 10多处建筑垃圾占道

  9月3日,家住新惠路附近的赵先生打来电话说,一个月前,不知道是谁将建筑垃圾全部堆在了这条路上,“这段时间我一直看着,可就是没看到这些垃圾到底是谁弄来的。有居民说半夜到大车装卸东西的声音,第二天这些垃圾就出现了。”赵先生说,现在道路的三分之二都被垃圾堵住了。

  记者来到青年路与新惠路交会处,新惠路百米长的道路上竟然有10多处建筑垃圾,将道路一侧占满。道路一旁报刊亭的张大娘说,“白天并没看到有人在这倾倒垃圾,可第二天路边的建筑垃圾堆就又多了一些。”记者看到,一辆小轿车途经此处,只能紧贴着马路牙通过。   

  公交车被迫改线绕行 车辆减发

  新惠路被堆上建筑垃圾,导致322路、145路公交车暂时无法行驶。对此,长春公交集团中兴汽车公司322路公交车队长陈雷说,322路公交车是人民广场到住邦广场,这个线路与其他很多路线有共同路段,只有在新惠路这一段能多拉些人。“每天在新惠路上坐公交车的市民至少有1000人,那边有两个站点,都是人群特别密集的地方。”陈队长说,现在道路不能走,已经有很多人投诉,可单位也没办法。

  平时,322路公交车每天发车15台,可现在重要的道路不通,只能发车5台。原本经过这里的145路公交车,近一个月也不再从这经过。“希望你们能帮着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陈队长说。

  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举报有奖

  根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要处置建筑垃圾需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先要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处置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处理费后,才可处置建筑垃圾。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核准决定。未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进行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市行政执法局在各区都设立倾倒建筑垃圾场所,如有市民发现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可马上举报,经查属实还会根据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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