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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牛皮癣”需要法治

时间:2014年07月2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在城区和城郊的马路边,经常有人在偷倒建筑垃圾,这一堆堆的建筑垃圾,就像是城市的‘牛皮癣’,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影响周边百姓生活。”近日,热心市民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并专门为记者做向导,一路扫街,追踪多处乱倒的垃圾。(7月25日《绍兴日报》)
    乱倒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市貌和自然景观,产生“视觉污染”,损害城市的形象,降低城市的品位,是空气污染“第一公害”,给市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大部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往郊外,填埋在沟壑湖塘等低洼的地方,自行消纳,但一些无良的人就不理会这点,贪图方便省钱,随处乱倒。有关部门不得不进行二次处理,既浪费人力、资金,同时清运过程中产生的遗撒和粉尘、灰砂等,还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至今没有一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法》,唯有2005年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没有一部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规,一个《规定》很难承载城市化进程中的建筑垃圾的容量治理,加之建筑垃圾再循环利用不够,处理能力不足,不能给建筑垃圾一个合法的出口“安个家”,所以很难堵住乱倒建筑垃圾现象的发生。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乱倒、偷倒,野蛮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已是普遍的潜规则。
    治理城市建筑垃圾“牛皮癣”,重在源头管理,要规范建筑垃圾在处置过程中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的源头管理,真正从源头上依法整治,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防范,遏制违规行为。一般建筑垃圾都是建设工程所产生,而建设工程一般都需经过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许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先期对建筑垃圾的产生纳入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制约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确保其将建筑垃圾交由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清运,这样就可以在源头上对建筑垃圾实行有效地控制,保障建筑垃圾的产生、处置各个环节的规范性,事前防范建筑渣土乱倾倒、无秩序的处置。 
    同时一方面应加强建筑垃圾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方面政府、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国外垃圾资源化处理机构的研究合作,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建筑垃圾管理新模式,研制建筑垃圾原地资源化利用新设备,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同时加大监管和违法乱倒垃圾的打击力度,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对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经审查核准后,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建设和施工单位,不予办理有关规划和建设施工许可;对未经核准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以及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监督管理。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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