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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标准《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年07月21日信息来源: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点击:

CECS标准《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1605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494-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T/CECS 494—2017同时废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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