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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发布,自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

时间:2023年04月17日信息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2023年3月29日,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DB37/T 4583-2023发布,自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该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组织并实施。

  导则规定了建筑垃圾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源头减量减排,施工现场管理,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处置,填埋处置,智慧化平台,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应急处置的要求;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修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建设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发布,自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
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发布,自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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