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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临沂市居民装修建筑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定点堆放

时间:2022年12月03日信息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点击:

  2022年12月2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1月1日起,临沂市居民装修建筑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定点堆放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条例》明确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义务,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同时也鼓励公民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临沂市城管部门正在制定临沂市居民装饰装修垃圾管理有关规定,将明确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的方式,布设装修垃圾定点堆放点,公布装修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电话和举报电话。自2023年1月1日起,我们每个居民在装修过程中,就不能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也不能随意丢弃在楼下或者其他地方,要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实行集中收集,或者自己送至市城管部门设立的定点堆放处,否则将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贺云龙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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