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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20日信息来源: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点击:

  2020年10月12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阜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预算金额330万元,建筑垃圾处理补贴费不高于55元/吨。

阜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阜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CG【2020】257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0万元 
  5.最高限价:建筑垃圾处理补贴费不高于55元/吨(垃圾量不作保底承诺)
  6.采购需求: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筑垃圾不断增长,按照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建筑垃圾须规范处置和综合利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净化城市环境,解决阜宁县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等问题,县政府拟采取特许经营授权的方式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处置,授予1家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由特许经营者出资在我县境内建设一座年处理规模不低于25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率。
  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我县及其辖区内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包含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消纳、残渣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但建筑物的拆除不包括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
  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2个月)。
  处置企业管理模式:(1)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方式运作。特许经营者与阜宁县人民政府或阜宁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具体实施机构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我县及其辖区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负责我县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资金来源由特许经营者自筹。特许经营者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政府支付的建筑垃圾处理补贴费来收回投资、获取合理回报。(2)中标(成交)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中标(成交)后一个月内组建项目公司(须为特许经营者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阜宁县,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如中标(成交)特许经营者满足项目公司要求,即直接由中标(成交)特许经营者实施;(3)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由县人民政府收回(继续合作除外),项目设施由特许经营企业自行处置。
  本项目须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核准审批程序并开工,建设期12个月。
  垃圾来源(建筑垃圾):本项目是阜宁县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处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隧道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8:30至2020年10月19日1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和方式: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供应商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供应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供应商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
  售价:0元/份。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磋商文件。(由于招标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招标文件系统中磋商文件售价为0.01元,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3、因疫情防控需要,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A座30层
  联系方式:陈军,0515-87390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大楼(阜宁县香港路549号粮食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孙建建,13914650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军、孙建建
  电话:0515-87390389、13914650638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话:0515-69917082
2020年10月12日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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