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时间:2017年12月05日信息来源:山西人大网 点击: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12月1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旅游条例(修订)》《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及关于山西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批准了《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晋祠保护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的决定》《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