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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仍面临多重门槛 最难还是建厂选址

时间:2017年09月30日信息来源:大众网 点击:

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仍面临多重门槛 最难还是建厂选址

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仍面临多重门槛 最难还是建厂选址

  9月18日,济南时报曾独家报道了济南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结束,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仍面临纠结前路的问题。该报道引发热议的同时,尤其在行业内产生共鸣――中建八局第一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就有一肚子话说,他们在章丘绿色建筑产业园规划建设的“五厂一中心”已先后落地,但唯独“五厂”打头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未建。

  【前景挺可观】七八成建筑材料可使用再生品

  建筑垃圾为什么没有被回收利用?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是,建筑施工方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认为建材是用垃圾生产的,不愿意用,即使被回收了也卖不出去。

  于是,刚征求完意见不久的《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提出,鼓励利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可利用废弃物生产再生建筑物料,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建材生产。

  与此同时,《条例》中还提到,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满足施工设计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

  “事实上,作为建筑施工方,只要建材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无论是再生品还是原生品,都可以用。”在济南承担多个片区市政道路、安置房建设的中建八局第一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刘明说。

  据介绍,一般楼体的承重柱和大梁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重力,都有技术指标,是肯定不能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再生品建设的;还有一些加气块,需要重量比较轻,也不能用。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辅助设施建设就都可以用垃圾再生产品了。

  举例来讲,地下室、保护墙的建设,临时小型预制构件的制造,以及基坑周边混凝土、人行道用砖、绿化用砖等,都可以用再生品。综合来算,七八成建筑材料都可用“再生垃圾”制造,而且它们能达到国标和行业标准要求。

  【现实挺骨感】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卡在审批上难落地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公司在济南承建多个市政项目,不仅拆旧建筑,还掌控着新建筑的建材采购使用。于是,该公司就思考,如何拉长产业链,实现利益最大化。

  终于,一个计划诞生:在章丘投资30亿元,建设中建(济南)绿色建筑产业园,占地1000亩,其中主要包含“五厂一中心”,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被动式房屋装配厂、BIM+3D打印安装一体化工厂、太阳能光伏发电厂、集成式房屋厂、绿色建筑科技孵化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章丘这个综合利用厂建成之后,每天能处理建筑垃圾6000立方米,每年200万立方米。这是什么概念?正常年份,济南产生建筑垃圾3000万立方米,其中七成是渣土,可用于回填绿化,这意味着真正需要处理的建筑垃圾只有900万立方米,而章丘这个厂子就能消化约1/4。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据刘明说,建筑垃圾无论是运输还是处理,势必会造成环境污染,选址又地处工业园区,这在相关部门审批环节就形成了顾虑。“如今,其他项目都已经落地,占地600亩,只有这个处理厂,还没有着落。”刘明说。

  现在,中建八局第一建设公司一方面还在济南寻地儿,另一方面也在等机会,换言之,目前时机还不成熟。“最明显的是拆迁废弃物与渣土分不开。”刘明说,分类做得不好,回收之后的沙子就会含有很多泥土,将其拌上水泥做混凝土,其硬化强度会受到影响。

  【解困之道】“一揽子”治理牌,得陆续打出来

  “目前,制约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工厂设立的最大困难,的确是环保带来的选址问题。”济南市渣土管理处书记刘军说,比如要环评,就必须有自己的地儿;要想有地,就牵扯到土地性质等问题,下一步肯定还要借鉴外地经验,多部门协调解决。

  比如成都,要求国土与发改部门优先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非营利性项目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要求,可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地方式。

  至于垃圾分类,生活领域已经在做了,但在建筑领域,还没做。因此,《条例》明确规定,建筑垃圾管理应当遵循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原则,比如渣土,可以先用于园林绿化、回填、土地修复等,在产生地就消化大部分,剩下的垃圾运到处理厂再加工处理。

  “不过建筑垃圾在拆迁现场分类,相当困难。”山东中瑞再生资源公司总经理林凤强说,首先牵扯到环保问题,拆迁大多在城区,为避免扬尘,不让大规模翻腾;其次,施工方为了赶工程进度,往往不希望再生资源公司在此长时间逗留,总是希望拆了之后立刻运走,导致企业无暇分类。

  “以后肯定得出台鼓励政策,给再生资源公司留出分类时间。”刘军说,未来的垃圾处理,一定是移动式与固定式相结合的:在拆迁场地处理,就是移动式的;在回收利用厂处理,就是固定式的。至于产品利用,未来会采取鼓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

  【加速推进】《办法》变《条例》,年底要出台

  显然,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绝不是渣土管理处一个部门的事儿,它还牵扯到国土、环保、城建、交通等多个部门。细心的人也注意到,2012年左右,建筑垃圾由一个部门制定了《办法》,并征求意见,今年变成了《条例》征求意见,法制办也参与进来,两字之差有什么深意?

  对此济南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济南更重视建筑垃圾处理了。据介绍,《办法》只是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等。

  《条例》就不一样了,它的制定通过需要经过人大审议,具有法的效力,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据透露,这次《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修改,与之前的《办法》相比,借鉴了很多外地经验,着重强化了建筑垃圾分类以及综合利用,确保未来可持续发展。目前,《条例》已经列入今年济南立法计划,9月底会由市政府办公厅提出,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召开会议初审,计划年底就要出台。

  《条例》出台之后,相关职能部门还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起到作用。刘明他们在等着时机成熟的那天,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市场蓝海也值得等待

 
(作者:刘彪;郭尧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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