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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全面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时间:2017年07月06日信息来源:兰州日报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兰州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7月5日,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兰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通知,全面规范兰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

  据了解,凡在兰州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必须取得《兰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名录见http://cgzfj.lanzhou.gov.cn),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隶属于拥有资质的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须符合国Ⅲ(含)以上标准,同时加装定位、限速和远程锁车装置,并进行密闭改装,实行密闭运输。不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相关许可手续。2017年8月15日起,未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公司的建筑垃圾车辆不得在兰州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从2017年8月15日起,未重新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和《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运输建筑垃圾。禁止任何单位违规办理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手续。各区(县)政府负责从严查处辖区内违规私自设置的建筑垃圾排放场,立即予以关停,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私自收取涉及建筑垃圾排放的相关费用。

  另外,对取得《兰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必须规范管理本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及社会组织将按照标准进行监督考核,对存在违规违章行为的公司,取消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同时,对于个人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必须倾倒于街道、社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中转地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公司运输。

(作者:马进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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