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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规范零星建筑垃圾管理 切实保护城市人居环境

时间:2017年05月11日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 点击:

  为有效遏制零星建筑垃圾的私拉乱运、随意倾倒污染环境行为,切实保护城市人居环境,近日,许昌市城管局根据河南省和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零星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适用于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零星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城市居民新建、改建、修缮、拆除、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弃料等废弃物。

  《通知》指出,许昌市零星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企业为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佳诺清运有限公司,非特许经营企业和个人禁止从事市区范围内零星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通知》表明,零星建筑垃圾实行属地管理,区域内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向特许经营企业申报处置计划,实行有偿收集、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管理单位或社区向特许经营企业申报处置计划,实行有偿清运、处置。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许昌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运输处置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交和擅自减免。

(作者:胡晨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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