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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服务指南
时间:2017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文登网 点击:次
一、事项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编码:3710810102125
二、申请主体:在文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令)第101项。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3、《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1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42条。
四、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申报表》(原件)1份;
2.《建筑工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原件)1式2份;
3.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1份;
4.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补证资料时间)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收费,依据《山东省建委、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城发【1996】350号)、《山东省建委、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1998】383号)相关文件条款收费。
八、窗口地址: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世纪大道80号B1区)
九、电话号码:0631—8474614
编码:3710810102125
二、申请主体:在文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令)第101项。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3、《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1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42条。
四、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申报表》(原件)1份;
2.《建筑工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原件)1式2份;
3.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1份;
4.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补证资料时间)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收费,依据《山东省建委、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城发【1996】350号)、《山东省建委、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1998】383号)相关文件条款收费。
八、窗口地址: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世纪大道80号B1区)
九、电话号码:0631—847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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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热词:文登;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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