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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发布实施

时间:2016年12月13日信息来源: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点击:

《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发布实施

  12月9日,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建设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实施《成都市建筑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成建委[2016]526号)。此十条措施对现场扬尘管控标准更高、处罚更严、更求实效,也注重转型升级、科学治尘、长效防治。成都建设行业将以此为行动指南,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一)提高标准,全面管控。在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的基础上,新增以下措施。一是出入口设置立体冲洗设施,对装载车辆整体进行冲洗喷淋,确保车辆不带泥出门。二是基坑湿法作业。必须在马道两侧和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基坑护壁喷锚必须采用湿喷。三是主体施工喷淋降尘。房屋建筑工程在楼层周边设置1-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四是在建工地的堆土和砂石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覆盖。五是总平施工必须打围。临时出入口必须设置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有效降尘除泥设施;绿化施工采用彩条布等软质材料隔离。六是全面禁止现场搅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一律实行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的绿色清洁生产,对环保达不到要求、无生产资质、无营业执照的,坚决依法进行取缔。

  (二)科学治尘,严肃查处。一是全面实现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2017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含高新区、天府新区)施工现场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在近郊县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差异化管理。二是全面推行海绵城市理念。新建绿地尽量采用下沉式设计,市政道路两侧、市政广场周边禁止人工堆坡式绿化,充分利用各类绿化吸收雨水,全面消除裸土,增加土壤水分,减少扬尘。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利用移动监测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建立“一事双查”机制。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和责任单位的同时,对施工监管、查处不力,未尽职履责的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转型升级,长效防治。一是全力推行装配式建设方式。加快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达20%以上;市政工程大力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现场严格实施机械化安装作业,力争施工周期缩短30%,全力减少工地扬尘。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均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和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不低于二星级标准,市级重大项目达到三星级标准。三是加快成品住宅建设。中心城区、高新区和成都天府,力争到2020年成品住宅比例达到80%,大幅度减少装修中粉尘、噪音以及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四是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现场资源化处置、就地利用,不具备现场处置条件的应当在临时处置点集中处置、循环利用。五是积极推行工程施工新技术。市政工程尽量采用顶管、盾构、盖挖等非开挖技术,施工区间地面不断交通,避免大开挖施工扬尘影响。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成建委发【2016】526号)

(作者:漆江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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