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河南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时间:2015年12月02日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

    2015年4月,河南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省”。为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步伐,今年7月初,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经过紧密细致的调查研究,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很快下发了《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全省各地以《意见》和《方案》为具体行动指南,找问题、想办法、学经验,加强政策扶持、引入社会资本、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全省建筑垃圾和资源化利用迈上了新台阶。

    推进试点明确三大时间节点

    为稳步推进“试点省”工作,河南省明确提出完成工作目标的三大时间节点:

    2015年底,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试点省”工作联动机制,拟定试点示范标准,建立督察通报制度,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该省要求,县级以上城市要完成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和筹建,同步建立有关制度标准,形成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建成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50%的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要建成投用。

    该省要求,2016年底,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全部建成并具备处理能力,资源化利用率要分别达到40%和30%;支持一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试点项目,培育2到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的装备制造企业;扶持20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市),省辖市要建成一个以上相关试点企业;要初步建立一整套的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再生产品得到广泛应用。

    该省明确,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建成监护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70%,省直管县(市)和其它县市要达到50%以上,培育扶持的相关企业要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

    创新模式打通“最后一公里”

    明确了时间节点,提出了目标任务。河南全省市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创新管理模式,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出了各自不同的发展路径。

    郑州、安阳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建筑垃圾管理从源头抓起,清运车辆实施北斗定位、24小时实时监控,有效控制了沿途抛洒、随意倾倒造成二次城市环境污染。洛阳采用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合理再生利用的方法,适合生产粗、细骨料再生的,作为道路基料填充、透水砖、地面砖、墙体材料等;不适合的,则在处理后用做房地产开发的回填土或进行沟壑消纳。漯河市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行政审批,设定了处置许可的具体条件,为全市建筑垃圾的依法事前管理提供了基础,彻底改变了环卫监察疲于应付的窘境。新乡在新型墙材企业的扶持及再生产品的利用方面效果明显。

    许昌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上起步较早,十年来已累计处理建筑垃圾400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已形成了一套“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许昌模式”,受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在《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与思考》一文上亲笔批示,要求全省参照推广复制,加强组织、积极推动,改善城乡环境,节约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在,“许昌模式”这一成熟经验已经上升为河南省的政策意见,在全省推广贯彻。

    “许昌模式”重在创新。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先进经验,是“试点省”今后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抓手。省厅将20个市(县)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市(县),以许昌金科、郑州盛天环保、平顶山旭龙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通过扩大宣传,出台奖励补贴政策等,积极引导和主导再生产品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从而形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闭合链条和良性循环,打通了产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河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迈上新台阶。

(作者:刘强;张晓辉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