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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时间:2014年10月28日信息来源:曲靖日报 点击:

    云南省马龙县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垃圾分类、申报登记、收集储存、清运、处置、收费等环节的具体措施,细化各部门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维护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近年来,随着县城的快速扩容扩规,各类建筑材料和工程渣土的运输、堆放、处置工作成了县城环卫管理的难题,由于缺乏具体的管理办法,各类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渣土随意运输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该县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交运、规划、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县城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联合制定了《马龙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垃圾分类、申报登记、收集储存、清运、处置、收费等环节的具体措施,细化各部门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

    县城建筑垃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清运、科学处置”的管理模式,县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垃圾私拉乱运、随意倾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指导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企业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并与申报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载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工地名称及地址、出土期限、消纳场地、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等事项。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实行收费制度,建筑垃圾处置费依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和有关文件执行。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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