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武义: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

时间:2014年09月22日信息来源:武义新闻网 点击:

    日前,武义县城管执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设立的城东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城西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及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均已正式启用。

  自9月15日起凡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工程,其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报备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签订《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承诺书》,提出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没有消纳场所的建设单位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需统一运送到城东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或城西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消纳;单位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自行运送至温泉北路(北岭新区原板栗山庄)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内堆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不得擅自提供建筑垃圾堆放、倾倒场地,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对违反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行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根据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加强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及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及中转站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2014年9月10日,县城管执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一、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从何时开始施行

  自2014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的具体地点

  新设置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为城东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城西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城东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位于白洋街道东村废弃采石场内,城西临时建筑渣土消纳场位于王宅镇四八店村砖瓦厂内。

  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位于温泉北路(北岭新区原板栗山庄)。

  三、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需携带哪些材料

  1.建筑垃圾处置承包三方合同(建设方、施工方、清运公司)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防止污染路面的措施方案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纳单位法定身份证明文书(工商执照或组织代码证)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6.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书(建筑垃圾预算部分)

  四、城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是否需要核准

  单位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是不需要核准的。

  五、单位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如何处置,处置过程中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单位或个人需自行将装饰装修垃圾运送到温泉北路(北岭新区原板栗山庄)建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中转站实行免费堆放。在运送过程中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闭式处理,不得超载运输,不得带泥运行。

  六、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可以倾倒哪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否能倾倒

  装饰装修建筑垃圾中转站只能倾倒单位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倾倒到中转站,也不得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混入装饰装修建筑垃圾运到中转站倾倒。

  七、目前经相关部门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企业有几家,具体联系方式

  目前全县范围内具有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营业执照并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清运公司有两家,分别为:

  1.武义拓新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3819932690

  2.武义百信清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87883333 13967971998

  八、对于违反通告中相关规定的行为,县城管执法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处理

  1.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收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作者:徐伟俊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