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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建筑垃圾需要“特效药”

时间:2014年07月10日信息来源:大河报 点击:

    日前,本报多次接到读者投诉,反映洛阳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严重,影响到行洪安全和居民出行。对此,记者对市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生产、运输、倾倒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中的诸多乱象。(7月9日《大河报》洛阳新闻)

    如果按相关负责人的说法,目前洛阳城市区大规模建设再有三至五年就尘埃落定了,等到4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后,建筑垃圾问题应该能得到很好解决。但关键是,这样的“消化”建筑垃圾的做法,还仅仅是一种被动的应付而已。

    实际上不光是洛阳面临建筑垃圾随处乱倒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地都比较头疼的事情。个别地方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不仅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而且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从这个角度看,建筑垃圾的“消化”不仅仅是一个目前急需专业处理场所的问题,其到底如何处理才能实现科学无害化“消化”,显然是建设几个消纳场和规范一下运输秩序无法解决的,而这些行为只能是头疼治头的被动治理,而绝非“消化”建筑垃圾的“特效药”。

    事实上,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特效药”并非没有,那就是二次利用。比如对建筑垃圾进行二次加工,然后再作为原料循环利用。很显然,这样的“消化”才是最科学,最绿色的。但关键是,最理想的“消化”手段却并没有得到根本普及,建筑垃圾的二次利用,远比运送到消纳场所和随意倾倒成本要高得多。

    因而,“消化”建筑垃圾虽然有“特效药”,但关键还需现实中可行的“药引子”才能发挥效用。第一个“药引子”就是出台建筑垃圾科学利用法规,要对非法处理建筑垃圾如非法营运、非法倾倒等进行从严究责。同时,从节能环保角度,大力推广建筑垃圾二次利用后质量过关的建筑材料,从源头上为科学“消化”建筑垃圾奠定基础。第二个“药引子”就是对科学的“消化”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调节,首先是对生产制造建筑垃圾的对象,按照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征收建筑垃圾处理费,该费用一律充做科学处置建筑垃圾基金,其次是由财政出面对科学“消化”建筑垃圾并达到绿色环保二次利用的生产经营对象进行扶持,并将处理基金直接用于科学“消化”“特效药”成本支出,这样从正反两方面,为科学、绿色妥善“消化”建筑垃圾实现二次综合利用的行为进行资金和政策扶持,这样自然效果可期,而保障建筑垃圾科学绿色“消化”的“特效药”也必然能发挥出积极作用。

(作者:许朝军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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