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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灰浆车流散现象不绝 宝山区政协委员建言加大整治力度

时间:2014年06月17日信息来源:联合时报 点击:

    土方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其路过留下的流散垃圾会对环境和周围民众的安全造成不小的威胁。宝山区政协委员吴振祥建言整治这一安全隐患。
    马路上有时能见到一些大型车辆,运载着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留下一连串的垃圾及尘土后呼啸而过。这不仅污染了环境,有时甚至会诱发交通事故,损及无辜的过路车辆和民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行为作出了规定,即“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发生遗洒、飘散的将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2010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公布了《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也规范了相关行为,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宽泛、执法不严,违法运输车辆随机性大,实际上难以执法。
    吴振祥认为,要整治这一现象,要明确载运流体、散装货物等车辆运输规范,为此应增加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内容要明确所有的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运输车辆运载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并且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加重违法成本。公安交通部门要像整治酒驾一样来整治此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开展专项整治以治理该现象。也可以参照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车辆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城市对运载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车辆的源头管理。
(作者:李惟玮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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