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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的通告

时间:2014年06月12日信息来源:房山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

    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6号)和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市环保局《关于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九项措施》要求,为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行为,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APEC会议成功举办,市政府采取如下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实行区域控制。2014年6月15日起,在五环路以内,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必须使用新型渣土车运输建筑垃圾;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施工(拆除)工程必须全部使用新型渣土车运输建筑垃圾。

    二、实行行业控制。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渣土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运输企业必须使用取得入网证明的新型渣土车,才能取得渣土运输资质。施工单位必须选用具有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从事渣土运输。

    三、实行属地控制。2014年6月15日前,城六区新型渣土车使用率要达到80%,郊区县新型渣土车使用率要达到60%。2014年7月1日起,全市严禁使用旧型渣土车。

    四、严格执法处罚。执法部门对违法运输行为的执法处罚实行高压态势:对违规空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现场留滞调查;对违法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先行登记保存、高限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营运证;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运输企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直至吊销企业道路运输资质;对问题严重的工地给予停工处理。

    五、建立“黑白名单”制度。2014年7月1日起,旧型渣土车全部纳入“黑名单”,新型渣土车全部纳入“白名单”,两个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对使用“黑名单”车辆的施工企业,一律实行高限处罚;对进入“白名单”但不按规定从事运输的车辆,给予曝光处理。

    六、强化新闻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成立建筑垃圾运输夜间综合执法队,加强23:00-6:00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响应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10-89358821(房山区市政市容委投诉热线);010-69378917(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投诉热线)。

    特此通告。

房山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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