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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产建筑垃圾4000万吨 仅3%可实现再生利用

时间:2014年04月28日信息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

    每年产生4000万吨建筑垃圾,但北京市仅有一处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的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厂,再生利用率仅3%。昨天下午,市政协举行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专题协商座谈会,建议通过提高建设水平、减少垃圾产生、拆除工程阳光操作等方式,有效治理建筑垃圾。

    随着本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产生了大量的施工土方和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在运输、消纳过程中乱堆乱倒、泄漏遗撒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污染空气。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4000万吨,涉及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各种维修、拆除工程等。但全市仅有1座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厂,年处理能力约120万吨。

    此外,全市取得营运资质的11500余辆自卸货运车辆中,取得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许可的运输车辆仅有3600余辆,且绝大部分属于个体经营者所有。由于违法成本低,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业已形成主要依赖违法、违规而得以生存的现状,而原有的正规运输企业因运营亏损,纷纷退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针对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建议,提高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水平,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数量。理顺价格,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和政策。尽快出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处置费用的标准和定额,建立政府指导价格,将垃圾运输、消纳处置的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建立规范统一的施工土方和建筑拆除运输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规范市场准入和操作,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处置全过程的规范、阳光操作;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法规规章,实施鼓励、强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办法。另外还建议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等。

    “不管是谁的工地,如果发现有违法使用渣土车的,就立即停工。”张延昆副市长说,目前本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的建设上面临选址难、规划难等问题,本市计划到2015年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等区建设5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如果能够按期建成,就能保证建筑垃圾得到正常处理。

(作者:孙颖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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