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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将有新去处

时间:2014年04月10日信息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点击:

建筑垃圾将有新去处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发布《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10个市辖区和从化市、增城市2个县级市,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

  全市范围内共规划9个综合利用厂,总处理能力980万m3/年。其中白云规划1处(100万m3/年)、花都2处(300万m3/年)、萝岗2处(130万m3/年)、番禺1处(150万m3/年)、南沙1处(100万m3/年)、从化1处(100万m3/年)、增城1处(100万m3/年)。

  全市范围内共规划41个临时消纳场,总消纳容量30220万m3。其中荔湾、海珠、越秀、黄埔受条件限制未考虑,其余白云规划9处(1989万m3)、花都13处(6887万m3)、天河2处(600万m3)、萝岗2处(70万m3)、番禺1处(2000万m3) 、南沙3处(2500万m3)、从化5处(4160万m3)、增城6处(12014万m3)。

(作者:晏磊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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