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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 攻坚克难 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2014年工作措施》

时间:2014年03月12日信息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点击:

  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013年,北京市出台并实施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84项重点任务,开启了“向PM2.5宣战”元年,打响了以防治PM2.5为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面对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复杂形势,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为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见成效、空气质量改善见实效,我市制定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2014年工作措施》,将五年计划8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凝聚“同呼吸 共责任 齐努力”的社会共识,一鼓作气、再接再厉,举全市之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行动计划》措施落实。2014年,是全力打好治理大气污染等“城市病”攻坚战的重要年,是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的关键年,不仅要努力达到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各项目标和任务,还要做好APEC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2014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是:

  第一,坚持严字当头,按照可以达到的最高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标准,啃硬骨头,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

  第二,坚持务实为先,按照减排效益的大小进行统筹协调,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地逐一落实,积小胜为大胜;

  第三,坚持重点突破,针对重点和难点措施,用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勇气,攻坚克难、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第四,坚持抢前抓早,各项工作要及早安排,加快进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力争早一天发挥减排效益。

  一、直面压力,确保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国家和本市对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的总目标要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减排效益,全市空气质量预期改善目标是:全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其中,城市南部地区房山、大兴、通州、门头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五个区县加快进度,PM2.5同比下降6%左右;其余区县PM2.5同比下降5%左右。实现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绝非易事。须坚定信心,以更大的决心,以务实的行动,以有效的减排,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行动计划》84项重点任务

  “压减燃煤”任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四大燃气热电中心配套热力、电力等管网建设,力争年内四大热电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关停高井燃煤机组,实现京能和国华燃煤机组停机备用,电厂削煤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东、西城区要加快“无煤区”建设步伐,再完成1.7万户清洁能源改造和拆迁。全市完成400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工程,包括采暖用燃煤锅炉和19个市级以上开发区生产用燃煤锅炉。组织实施2014年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以上措施,全市实现减燃煤260万吨。

  “控车减油”任务:严格落实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全年配置小客车指标降低为15万辆,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560万辆左右。淘汰20万辆老旧机动车,基本淘汰黄标车。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标准,其中市域内使用的安装颗粒物捕集器,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货车同等的节能环保标准。公交、出租、环卫等十大重点行业车辆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淘汰50%的第三阶段标准以下的车辆,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规模力争达到2万辆。加快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优化流程、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大力推进加气站、充换电桩(站)配套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车辆投运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能力的同时实现减排,实现双赢。发布“对部分高排放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政策,进一步严格黄标车和外埠进京车辆监管。协调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北京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平谷、通州、大兴路段取得明显进展。

  “治污减排”任务:出台禁止建设和限期退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发布工业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方向目录;完善“减二增一”的环评审批制度,严格重点行业表面涂装的环境准入。退出铸造、沥青防水卷材、烧结砖瓦、化工、家具等高污染企业300家。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完成“百项”企业污染防治技改工程。燕化公司和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减排挥发性有机物 1.4万吨。开展200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清洁降尘”任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扬尘管理规定,实施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制度,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落实绿色施工要求。全市土石方工程全部规范使用高效洗轮机,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部规范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规范渣土运输车管理,坚决遏制渣土车道路遗撒,渣土运输车全部密闭化并符合新车型标准要求。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人工造林36万亩,基本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主体任务,

  强化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按照部门联动、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原则,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烧烤、经营性燃煤反弹等城市顽疾,实施分级分类和全过程管理。开展重型柴油车、油烟餐饮、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排污企业和单位达标排放,通过执法监管确保措施和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监管减排。

  三、强化政策和综合保障,为措施落实发挥减排效益保驾护航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宣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深入解读,加快法规各项配套制度的出台。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从严从重追究违法企业及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和司法责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法规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引导排污主体主动减排。

  落实并健全经济政策。在全面落实热泵、太阳能等鼓励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政策基础上,出台农村地区电采暖等清洁能源利用的鼓励和补贴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研究制定燃油排污费、阶梯油价、低排放区交通拥堵收费等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经济政策,积极探索车辆电子牌照推广应用。出台实施高污染行业退出鼓励政策;制定企业污染治理、技改升级的经济鼓励政策;对冲天炉、家具、沥青防水卷材等高排放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电价,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快调整转型、有序退出。严格落实新出台的排污收费政策,加倍征收超标单位排污费,促进高排放企业主动减排。

  发挥科技标准引领作用。开展细颗粒物成因、大气氨排放特征及控制对策研究,以及工业涂装行业VOCs排放控制技术、燃气锅炉超低氮燃烧等减排关键技术攻关。制定工业涂装、锅炉等7项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末端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信息,动员社会力量监督企业排污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的积极性。

  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建立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资金管理统筹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保障任务实施。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推进措施全面有效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与考核体系。同时,市区行政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市统一立项效能监察。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严格问责,将对落实不力、工作不作为的,及时问责。

  国外发达国家和大城市治理历程和经验表明,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用必胜的信心、必赢的决心,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全面落实《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减排措施早投运、早见效,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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