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 浏览文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时期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年02月27日信息来源:装备工业司 点击:

工信厅装函〔201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1983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抓紧研制重大技术装备的决定》(国发[1983]110号)。历经30年,我国已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的重大技术装备产业体系,已确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基本完成,部分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力地支撑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以及能源、石化、冶金、建筑、交通运输、军工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新时期,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不仅提出了新的要求,更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重大技术装备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广泛征集新时期需加紧研制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是指技术复杂、研究难度大、关联度高、成套性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项目,瞄准2020年目标,支撑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满足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要。

  二、推荐要求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的推荐;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本行业和本集团项目的推荐,推荐材料要求详见推荐表(附件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根据本地区、行业、企业的自身特点进行推荐,原则上各地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个,各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个。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将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uoxl@miit.gov.cn

  有关表格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装备工业司子站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华、郭新力

  电  话:010-68205625,68205623

  附件: 1.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推荐表.doc
     2.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重大技术装备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