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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建成六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时间:2014年02月21日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昨日,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为建筑垃圾“戴上”工地管理、行政许可、运输环节、消纳管理等24条“紧箍咒”。该委将协调城管、环保、住建委、交管等部门联动,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管理。

    依据新规,建设施工(拆除)单位要将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理费预存至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根据建设施工(拆除)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场所三方签字和盖章后的结算单拨付费用。

    “如果违规,这笔费用将被扣除。”市住建委副主任王钢介绍。此举是要用经济手段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压力,规范管理。如果违规不改,住建委会要求建筑单位与运输单位解约,解除其运输资格。

    依据新规,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出入口须安装“电子眼”。今年,远郊区新开工地如果符合此要求,全部安装“电子眼”,遮挡污损号牌的车辆将不许驶出工地。

    市市政市容委环卫处处长谢国民介绍,根据测算,目前本市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需求量为7000辆左右,今年力争对2000辆渣土车改造升级,年底前再更新5000辆。今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将统一配备安装识别系统和GPS。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管理,摸清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底数,逐车逐人建立台账。

    据了解,本市还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和再生利用。谢国民介绍,经过去年10月的全面排查,本市有112个非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27个正规场所。今年将全面整治非正规消纳场所。

    按照规划,除东西城外,每个区县都将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面,目前昌平和丰台区各有一处建筑垃圾再生场所,处置能力400万吨左右。到明年,本市将建成6个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届时处置能力将提升到800万吨。

(作者:刘冕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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