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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经验值得借鉴

时间:2014年01月20日信息来源: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 点击:

  由中国建筑砌块协会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墙委会)共同组织的“再生骨料与混凝土砌块(砖)技术考察团”,于2012年1月底至2月初对日本和韩国进行了专题考察。考察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墙委会、部分省地市墙改办主任等13人组成。
  考察团先后考察了日本虎牌机械公司、植田产业株式会社和株式会社畑中产业、东洋工业株式会社三重工厂,韩国SAM YONG PLANT CO.,LTO.(三荣株式会社)、INSUN ENT CO.,LTU.、建设循环资源学会等7家再生建筑骨料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和有关学术社团。
    1 考察企业简介
  日本植田产业株式会社系一家小型机械加工企业,主要生产机械式破碎机头。在株式会社畑中产业作业现场,实地考察了该企业的移动式颚式破碎机现场处置建筑垃圾,在挖掘机挖斗上安装破碎斗,实现移动式现场作业,解决小块料废弃混凝土现场处置问题。
  日本东洋工业株式会社是日本知名的、全国性的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供应商,产品包括各种钢筋混凝土预制产品、混凝土砌块(砖)等,在我国天津也设有独资企业。其经营模式是:生产工厂仅负责产品生产,而由设立在各地的二十多家分支机构负责销售;部分规格产品全国调配销售。东洋工业株式会社在日本国内拥有5家混凝土砌块(砖)生产工厂,是日本虎牌机械公司在本国最大的客户。考察团参观的位于三重县的工厂,采用虎牌公司一台PS100成型机、一台D3型成型机的两条全自动生产线,以生产各式各样的装饰混凝土砌块、路面砖(板)为主,多种形式的二次、三次(或更多次)深加工设备非常齐全。在装饰产品的生产中也适量利用钢厂高炉废渣、玻璃厂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作辅助骨料。在爱知县世博会上,曾大量使用了该企业的产品。
  INSUN ENT CO.,LTU.是韩国再生混凝土骨料专业生产企业,年产百万吨再生骨料,其原料为拆除建筑物产生的混凝土块和道路沥青块料,经机械破碎和分选,形成再生建筑石料和建筑砂石料。
  SAM YONG PLANT CO.,LTO.(三荣株式会社)则是韩国一家再生建筑石料破碎机械生产企业,该企业创建于1994年,不但在韩国市场占有率较高,还出口国外,2011年曾受到李明博总统表彰。INSUN ENT CO.,LTU.是该企业再生骨料生产设备的用户。
  韩国建设循环资源学会则是一家非营利性的社会学术团体,主要由建筑商、建材生产商、建材设备生产商、大学教师组成,会长和副会长均为大学教授和博士,在韩国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 启示和建议
    2.1 颁布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健康发展
  日、韩两国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的再利用,从法律法规层面确立了国家意志,有效统一了全社会的共识,从而推进了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
  日本政府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展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1970年出台《有关废弃物处理和清扫法律》、1977年出台《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2000年《建筑工程用材再资源化法》、2001年《废弃物处理法》、2002年《建筑再利用法》,等等,尤其在《资源重新利用混凝土法》中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废弃物,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处”进行处理。建设省规定:“在公共工程中,当工程现场距再资源化设施一定范围内时,不考虑是否经济,原则上一定要把建筑废弃物运至再资源化设施处,进行建筑废弃物的重新利用”。
  韩国是较早研究废弃混凝土处理与再生利用的亚洲国家,1984年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建筑工程机械展上,就有韩国企业展示其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技术和设备。2003年颁布《建筑废弃物再生促进法》中,明确了政府、排放者、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生产商的义务,以及对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的资本、规模、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规定了建筑工程有义务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明确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将受到必要处罚。
  我国现有建筑废弃物数量巨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旧建筑的拆除数量还会大量增长,再生利用潜力巨大。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建筑废弃物处理不能光靠技术与市场,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加速经济立法十分迫切。
    2.2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再生建材产品市场流通
  日、韩两国都确立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产业的市场经济运营方式和企业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并以适度的法律手段来调节市场,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一方面,两国政府均规定了建筑废弃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的市场回收处置价格标准,由回收处置企业申请利用数量;加工出来的再生产品则由生产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出售。韩国INSUN ENT CO.,LTU.每回收处置一吨废弃混凝土,由倾倒商(产生建筑垃圾的责任方)支付给2.5万韩元(约合140元人民币)。再生骨料的市场售价约为7000~8000韩元/吨(约39~45元/吨)。韩国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企业的设备运转率达到80%左右,经营情况良好。此项规定体现了市场运行机制,政府财政资金退出了对再生企业补助的传统做法,市场资金有效支持了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实现市场调节推进资源再生利用。
  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国家标准规范加以引导。2005年,日本发布《混凝土用再生骨料H》(高品质)国家标准(JISA5021),2006年发布《使用再生骨料L的混凝土》(低品质)国家标准(JISA5023),2007年又发布《使用再生骨料M的混凝土》(中品质)国家标准(JISA5022),为再生骨料推广应用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韩国标准(KS)针对废混凝土再生骨料、道路铺装用再生骨料,以及废沥青混凝土再生骨料技术标准均作出规定。韩交通部制定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要领》,根据不同利用途径对质量和施工标准做了规定。环境部制定了《再生骨料最大值数以及杂质含量限定》,对废混凝土用在回填土等场合时的粒径、杂质含量均做了限定。
  2005年,日本全国建筑废弃混凝土再资源化率高达98%,韩国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率由1996年的58.4%上升至2006年的97%,目前已有500家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制造企业。两国基本实现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的目标。

 

日韩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经验值得借鉴

图2 日本植田产业株式会社的机械式破碎机头在施工作业现场

日韩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经验值得借鉴

图3 日本东洋株式会社三重工厂,图中大袋骨料就含有废玻璃、高炉水淬渣

    2.3 健全分类回收体系,夯实再生利用基础
  建筑废弃物再利用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除了法律法规外,需要规范建筑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再生、应用的全过程活动。在建筑废弃物现场做好分类,对减少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成本,提高再生利用效率是至关重要的。对此,日、韩两国均规定:要求在建筑物拆除现场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按类别送至相应的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在韩国INSUN ENT CO.,LTU.生产现场,原料堆场就是混凝土块和沥青块分别堆放,看不到其他它杂物,只有在堆场边缘有一小堆木材、塑料等杂物。再生骨料生产设备运转中不会受到影响,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我国在这方面存在很大差距,现有建筑废弃物均是未经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混杂渣土、其它物质的量较大,加大了再生处置的难度,造成再生骨料生产成本很高,也难以保证再生产品的质量。应该讲某种程度上严重挫伤了再生利用产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尤其是我国老旧建筑拆除时,废弃木材和烧结砖瓦的比重大,这类废弃物回收与混凝土块、沥青块不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强制建筑废弃物产生责任者在现场做好分类的法规,加强建筑废弃物产生现场的作业管理。这个环节对提高建筑废弃物再生资源利用效率十分关键,也是一条物尽其用的有效途径。
    2.4 发挥民间社团的作用,推动建筑废弃物消纳利用
  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除了按照市场经济体系的运行规律,建设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商业模式外,还要发挥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民间组织在市场运作、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标准制定、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韩国建设循环资源学会先后承担了该国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研究课题,协助政府起草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方面的法规,参与起草制定再生利用产品标准、企业认定办法、废弃物回收市场价格等许多具体工作。许多相关大企业都参加学会,向学会提供大量的研究课题成果。学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和生产企业提供的补助,没有直接从政府获取资金补助。考察团在与韩国建设循环资源学会交流中深刻感受到,民间组织对韩国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工作起着重要“推手”和政府与企业勾通的“桥梁”作用。
    2.5 应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试点城市和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与日、韩两国相比,我国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差距较大,目前大面积推广日、韩两国的做法,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可选择3至5个大中城市开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推广。
  试点城市应从社会管理、市场运作、经济与技术、标准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按系统工程方法采用“组合拳”的法规和措施。社会管理包括地方法规、政策及措施、行业管理、政府采购等;市场运作包括补助资金来源、商业模式以及利用方式、利用途径等;经济与技术包括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使用规范和各类标准,以及专业技术等。
  要扶持再生利用产品生产示范线建设,引导企业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立类似企业,大量消纳建筑废弃物。韩国INSU NENT CO.,LTU.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技术成熟,工艺合理,布局紧凑,可资借鉴。该生产线占地仅约3亩,通过四级破碎和人力、风力、磁力、水力四道筛选,将废弃建筑的混凝土块料或沥青块料再生成建筑用20mm的混合骨料、20mm混凝土骨料、5mm以下建筑砂和13mm以下土砂等四种产品。首先用人力挑选其它可利用物质,再用风力分选塑料纸(袋、盒)等;用磁力分选混凝土中的金属物;冲洗用水将浮于水面的木材、塑料等轻物体分选出来,同时将混凝土块料或沥青块料中的泥沙洗尽,冲洗水重新回用,沉淀泥砂经压滤后作填埋处理。该生产线除了第一道破碎有些扬尘外,后三道破碎都是在湿作业环境中进行,没有明显扬尘。类似规模企业,目前韩国仅有5家。

 

日韩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经验值得借鉴

图4 韩国INSUN ENT CO.,LTU.的再生骨料破碎生产线

日韩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经验值得借鉴

图5 韩国INSUN ENT CO.,LTU.的再生骨料破碎生产线的原料堆场,沥清混凝土与水泥混凝土块分开堆放

  此次考察,韩国同行还根据多年实践特别提出:对废弃建筑物拆前一定要先挑选利用,再爆破作业;分类处置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生产企业再进行再制造。尽量做到物尽其用,有利于减少碳排放。
  考察团成员一致认为:国家应做好规划,多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试点和示范并行,循序推进,力争“十二五”时期,使我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有较快发展。

(作者:谢曦;滕军力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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