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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为例谈拆除旧料的“垃圾化”及其影响

时间:2014年01月20日信息来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点击:

    [摘要]通过以北京为例谈拆除旧料在中国的“垃圾化”及其影响。“拆除旧料”在此指的是拆除建筑物所产生的物质,例如砖、瓦、钢筋、泡沫板、水泥、塑料、木材、渣土等等。而“垃圾化”在此指的则是物品的使用价值被语言或文字否定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官员们往往称拆除旧料为“房屋旧料”或“拆除材料”。到了改革开放时期,他们则改用“建筑垃圾”一词。本文以北京的拆除旧料为例,说明1980年代末期城市土地租赁市场的成立是导致此话语权转变的重要原因。此外,本文认为拆除旧料的垃圾化导致了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以及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
    [关键词]拆除旧料;北京;垃圾化;城市土地租赁市场;土地开发

    前言
  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在官方的文件里或是民间的日常生活会话与写作当中,拆除旧料往往被称为“建筑垃圾”。此一特定的话语权一方面理所当然地否定了拆除旧料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则将人们对此物品的关注焦点导引至所谓的“市容环境”问题之上。然而,“建筑垃圾”一词到底从何而来?它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脉络下成为一个主流的话语权?而此话语权的出现又导致了什么样的后果?
  本文以北京为例,说明“建筑垃圾”作为一个主流的话语权其实是1980年代末期城市土地租赁市场成立后所导致的产物。在此之前,拆除旧料被政府视为是资源的一种,而官员们往往称其为“房屋旧料”或“拆除材料”。此外,本文指出,此话语权的转变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资源错置的问题。在拆除旧料在概念上被重新定义成垃圾后,随之出现的转变还有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以及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基于这样初步的探讨,笔者期望能够补充我们目前对于“建筑垃圾”的有限认知,并为今后进一步的垃圾研究、都市研究以及环保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拆除旧料的垃圾化
    1.计划经济时期
  在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的北京,拆除旧料往往被官员们视为资源的一种。在当时的政府公文与报纸文宣中,拆除旧料往往被称为“房屋旧料”或是“拆除材料”。就辞义上来看,“旧料”和“材料”指的都是可以直接制成成品的物件。因此,这样的用语反应了在当时的官方认知里,拆除旧料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资,而非无用的“垃圾”。此外,在当时许多的建筑物拆除方案里,都附有关于拆除旧料回收、利用、存放的物资分配计划。透过这些物资分配计划,大量的拆除旧料被重新利用于城市建设中。许多在1950与1960年代所兴建的建筑物,例如地下防空洞、火车站、体育馆场、公园等等,都是利用回收后的拆除旧料兴建而成的。
  为何在社会主义时期拆除旧料会被视为一种“资源”?而作为一种官方的主流认知,它又是如何被不断的强化与再生产的?在《浪费与渴望:垃圾的社会史》一书里,历史学家苏珊•史特拉瑟以美国为例,指出在工业文明前,人类社会往往有“物尽其用”(stewardship of object)的习惯。工业文明后,由于生产力大幅提升,物尽其用的习惯逐渐的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用过即丢”(disposibility)的文化。[1]这样的观点并无法解释为何拆除旧料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被视为是资源的一种。在工业化之前的中国,拆除旧料并不总是被视为是一种资源,也没有都被“物尽其用”。例如,在过去封建时期改朝换代的时候,新的统治阶级往往以焚烧的方式破坏前朝的建筑物,而非将建筑物拆卸予以再利用。反之,中国在实施计划经济的前10年(1949-1959),建筑材料的工业产值有明显的提升。而在这生产力提高的过程里,拆除旧料反倒一直是一种被“物尽其用”的资源。
  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北京,拆除旧料之所以会被视为一种资源,主要是1950年代初期中央与市政府在北京城大兴土木所导致的结果。北京在1949年被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为了要透过首都的城市空间展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也为了要容纳大批进京的党政要员与军队,中央与市政府在北京兴建了大批的房舍建筑与基础设施。在这段时期的城市建设成果中,最广为人知的是以天安门为中心,长安大街为轴线的一系列政府办公楼房与纪念性建筑。但除此之外,政府也在北京的东郊(今日的朝阳区三环内)盖了大量的工厂与工人宿舍,并在西北郊区设立了许多新的大专院校。
  在1949年以前的北京,由于常年受到战争的影响,建筑材料产业的发展相当缓慢,产能也很低落。因此,当中央与市政府在1950年代初开始在北京大兴土木时,立即出现了建筑材料供不应求的情形。王军在畅销纪实文学《城记》一书中曾经提到,北京的城墙在1950年代遭到严重的破坏。[2]
  许多的墙砖和城土在没有经过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被单位或居民取走作为建房材料。这种老旧建筑遭到大规模拆卸解体的情形,反应的正是当时建筑材料供不应求的情况。
  建筑材料的供不应求使得拆除旧料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在1950年代初期,拆除旧料的来源主要是北京的城墙之内(今日的二环路内),特别是天安门周边的地区。在“陈梁方案”于1950年被毛泽东否决以后,这个地区被规划为中央政府的所在地。为了要兴建新的政府办公场所以及打造新的都市空间(例如天安门广场),政府在这个区域拆除了大量的老旧建筑,例如左安门、右安门以及长安大街两侧的清朝官舍与民宅等等。天安门周遭象征封建王朝的城市空间虽然在1950年代被无情的摧毁,那些被用来打造城市空间的建筑材料却没有凭空消失。在当时,许多脑筋动得快的北京居民,特别是那些从事废品生意的,在北京的大拆大盖里见到了获利的机会。他们开始向拆除单位以低价购买拆除旧料,再将其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有需要的建设单位。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看,转卖套利既无关生产,也就无法真正地创造价值。因此,就意识形态而言,在社会主义新中国里不应该有其生存发展的空间。此外,从财政的观点来看,拆除旧料的转卖大大地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若拆除单位能将拆除旧料以产权移转的方式直接交付给有需要的建设单位,政府就能省下一大笔财政支出。因此,在1950年代初期,北京的中央与地方官员开始尝试将拆除旧料垄断为政府的资源。而透过“拆除材料”与“房屋旧料”等词汇的使用,官员们将拆除旧料在概念上定义为物资的一种,以合理化政府对其的垄断与分配。
  官员们一开始是透过产权界定的方式将拆除旧料垄断成政府的资源。例如,在1953年所发布的《关于拆除公产房屋旧料处理规定的通知》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曾规定:
  凡行政机关因建房必须拆除公产房者,其拆除旧料应通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接收管理,以免材料浪费损失。如建房单位需要此项材料时,应详造表册送房地产管理局经作价后移送财政部,以便从该建房单位原建筑预算费中扣除。
  将公产房的拆除旧料所有权归于房管局的目的,是要避免拆房单位任意将拆除旧料卖给民间的废品回收业者。而透过类似这样的规定,民间的转卖行为也就成了“非法盗卖”了。不过,法律与规定只是界定产权的方式之一。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单位是以在拆除工地四周设立警告标语或是派人员巡守的方式来界定其所有权的。
  政府透过产权界定的方式垄断拆除旧料,但真正让拆除旧料成为一种资源的,则是官员们所制定的物资分配计划。就如同文初所提到的,在许多1950与1960年代的建筑物拆除方案里,都附有拆除旧料的分配计划。这些计划里包含了对于拆除旧料的估算、回收劳动力的动员方式以及拆除旧料的分配单位及其用途等等。以1959年北京市都市规划局所提出的拆除北京市城墙的方案为例,规划局经过调查后发现,当时尚存的城墙的土方量有4.547.490立方米,而砖量也有455.759立方米。规划局将这些旧料分配给包括北京师范学院、北京木树场、地质部等29个有需要的单位与地方。这些单位与地方大多位于今日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换句话说,物资分配计划使得多数的拆除旧料留在城市的中心。这和今日大多数拆除旧料被运往远郊区弃置回收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当时北京的拆除旧料分配计划大多数是由城市建设局、都市规划局以及房管处三个单位制定执行。这三个单位管理着北京市大量的土地、建筑物与基础设施,因此对与拆除旧料的回收与分配自然也就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为了行文的顺畅,我在此后将称他们为“城市营造单位”。不过必须一提的是,北京市园林处与文化局也经常参与拆除旧料的回收与分配。这两个单位管理着北京市许多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特别是牌楼、庭园、寺庙等等。当这些建筑物被拆除时,园林处与文化局往往会择地存放其拆除旧料,或将建筑物异地重建。现今展示于首都博物馆一楼展厅的帝王庙牌楼,正是当年园林处透过回收储存计划保存下来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北京,政府的垄断与分配使得拆除旧料成了被“物尽其用”的资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经济就是一种较为环保的经济模式。在《毛对抗自然的战争》一书中,朱迪•夏皮若就曾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政府对于自然的主要思考模式是“人定胜天”。而这样的思考模式对于中国的自然环境造成了许多负面的影响。[3]
  从北京的拆除旧料来看,当时的物资分配计划将不少的拆除旧料拿去填平水塘、洼地,或是造山。而这些都市改造计划对于北京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什么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环境史课题。
    2.改革开放时期
  在计划经济时期,拆除旧料被官员们视为是资源的一种。到了改革开放年代,它们则被称为“建筑垃圾”。“垃圾”在词义上指的是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而在主观的语境上,人们往往将其与“肮脏”、“污染”等等负面的概念联结在一起。在此,我将拆除旧料在官方的话语权里从一种“有用的资源”转变成一种“肮脏的无用之物”的过程称作“拆除旧料的垃圾化”。我认为,导致拆除旧料垃圾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1980年代末期城市土地租赁市场的成立。
  中国在1988年成立了城市土地的租赁市场。在此制度下,城市土地的所有权虽依然属于国有,其“使用权”却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作为交易买卖的标的。城市土地租赁市场的成立激起了中国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的热情。在1980年代初期的政府财政划分改革后,地方政府开始必须自付财政盈亏。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发展成了地方官员们施政的重心。在城市土地租赁市场成立之前,地方政府主要是透过设立工业区或是吸引外资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土地租赁市场成立之后,地方政府可以借由拍卖土地使用权来增加财政收入,并创造经济成长率。因此,土地与房地产开发也就逐渐成了官员们施政的焦点。在其新书《中国城市大变革》中,地理学家邢幼田把中国地方政府这种对土地与房地产开发趋之若鹜、唯恐落于人后的情况称为“地方政府的都市化”(urbanization of the local state)。[4]
  其实,当今很多中国地方政府总盈收的一半以上都来自于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与房地产开发。[4]在北京,“地方政府的都市化”将城市营造单位也就是都市规划局、城市建设局以及房管处的角色由拆除旧料的分配者转变为制造者。城市营造单位在北京管理着大量的土地、建筑物以及基础公共设施。因此,在土地租赁市场成立后,这三个单位也就担负了开发土地与刺激房地产投资的重责大任。城市营造单位所主导的北京市土地开发主要是以拆除位于市中心的老旧城区的方式达成。[5]
  而这过程所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拆除旧料的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在土地租赁市场成立后,城市营造单位越来越不愿意介入拆除旧料的回收与分配。这主要是因为物资分配无法提高经济成长率;而经济成长率在改革开放时期却是评鉴官员表现的一个重要指标。
  城市营造单位由拆除旧料的“分配者”转变为“制造者”的后果是拆除旧料在北京大量的累积。虽然部分拆除旧料由农民工所组织的民间回收体系得以被再利用,绝大多数却被无序地弃置在三环外的郊区。北京著名的垃圾专家王维平就曾回忆到,在1980年代末期北京曾经历过一次“垃圾围城”的危机。当时利用遥感技术发现,沿着北京三环路与四环路的环带区,50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就有4700多堆。[6]
  1980年代末期的中国尚是一个高生产、低消费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王维平透过遥感影像所观察到的垃圾堆里,应该有很大一部分是拆除旧料,而非生活垃圾。
  为了解决拆除旧料在郊区大量累积的问题,北京市政府在1990年代初期于垃圾管理处下成立了渣土办公室。渣土办公室的成立有两个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北京第一次有了专门管理拆除旧料的机构。其次,渣土办公室既是设于“垃圾管理处”之下,拆除旧料也就在概念上被重新定义,成了“垃圾”的一种。而拆除旧料若是一种“垃圾”,那么其分配就不再是重要的问题。现在,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北京的市容环境不被这种“肮脏的无用之物”所破坏。因此,在职能上渣土办公室有三个主要的任务:控制拆除工地扬尘、减少道路遗撒以及解决非法倾倒的问题。这种以控管为主的管理方式和计划经济时期以垄断分配为主的管理方式有很明显的不同。
  不可否认的,维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是个很重要的工作。然而,渣土办公室却从未有足够的资源以达成其任务。在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能够获取充足经费与人力的政府单位往往是那些可以创造经济成长率的部门。而那些负责社会保障或环境卫生的部门所得到的资源在相比之下就少了许多。以北京2010年政府的支出预算为例,仅是投资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学科技园、电子城IT产业园、亦庄数字产业园等四个重点土地开发案的预算就高达63.6亿人民币。相较之下,全市全年的垃圾处理预算却只有6.1亿,而渣土办公室所获得的预算只是这6.1亿当中的一部分。[7]
  就人力资源来看,笔者在与渣土办公室访谈时了解到,渣土办公室的正式职员只有五人。在人力不足的情形之下,官员们对于政策的执行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以处理渣土非法倾倒的问题为例,渣土办公室往往需要公安协助取缔不法的业者。然而,对于公安局取缔不法业者的力度、频率、与巡查地区范围等等细节的议题,都不是渣土办公室有能力介入的。
  改革开放时期的北京虽然有了专门管理拆除旧料的机构,拆除旧料在郊区与城乡结合部的堆积却一直是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摄影创作工作者王久良在他的个人展“垃圾围城:王久良的观察”中就透过镜头告诉我们,拆除旧料堆积的结果不仅仅是一个失序的城市地景。有许多的拆除旧料被倾倒在河流、水塘、与农田等等环境敏感的地区。这不仅仅对北京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无以弥补伤害,也严重地威胁了北京居民的健康与安全。
    二、拆除旧料垃圾化的后果
  拆除旧料的垃圾化对北京有什么样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曾说过:“垃圾就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他的意思是垃圾若没有被回收再利用,其后果就是资源的大量浪费。用这句话来理解拆除旧料垃圾化所导致的后果其实相当的贴切。在华北地区,北京与天津过去20年高速的都市化过程一方面使得拆除旧料在郊区堆积如山,另一方面却又消耗了大量的天然砂石。今天河北省北部玉田县一带被砂石业者挖得千疮百孔的燕山山脉其实就是“资源错置”的最佳写照。不过,资源错置并不是拆除旧料垃圾化所带来的唯一后果。我在此想要补充两项较少有人注意的情况:“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以及“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
    1.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
  在2010年3月24日,我在北京朝阳区红军营的拆除工地访谈了在此拾荒的田大姐和她的两个朋友。在访谈结束准备离开时,她们提醒我,“你在这里逛逛可以,但可千万别弯身捡东西,否则会被搞拆迁的人追打。”我顺着她们的眼光望去,才发现身后200米处有两个拿着木棍的男子正狠狠地瞪着我们看。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北京,政府为了要垄断拆除旧料,拆除工地也同样是个被高度领域化的空间。但不同的是,当时政府单位是以设立警告标语、或派驻人员巡守的方式来保护领域,而非诉诸身体暴力。在此,我将拆除工地在改革开放年代逐变成一个暴力事件频生的领域空间的情况称为“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
  拆除工地领域性的帮派化是拆除旧料垃圾化的一个后果。北京的城市营造单位在1980年代末期退出拆除旧料的回收与分配工作后,其所出现的真空不久便由民间的回收网络填补起来。民间之所以会发展出一个回收网络,是因为许多种类的拆除旧料都有再利用的价值。例如,完整的旧砖瓦回收后可以再次作为建房材料,而废铁、塑料、木材、泡沫板、防水层等等物品经过加工处理后也能被工厂作为原料。位于民间回收网络第一线的是拆除公司(或承包拆除工作的老板)。他们会让工人将有利用价值的拆除旧料在工地上分门别类,然后分别卖给有需要的下家。
  拆除公司的生存与获利主要是透过承包或雇用两种关系。在承包关系里,拆除公司付费给土地开发商以取得拆除建筑物的权利。在这样的关系里,拆除公司的收入完全依赖于贩卖拆除旧料。承包关系通常存在于平房的拆除工程里,这是因为平房一般为砖瓦所建造,而砖与瓦都是容易转卖的物品。反之,在雇佣关系里,土地开发商付费给拆除公司拆除建筑物。在这种关系里,贩卖拆除旧料的所得就成了拆除公司额外的收入。雇佣关系一般存在于楼房的拆除工程里。这是因为楼房一般由钢筋混凝土所建造,而混凝土不是能够容易被回收卖钱的物品。因此,无论是承包或是雇用,拆除公司一旦获得了拆除的工程,就会将拆除旧料视为是自己的财产。他们会将在拆除工地捡拾旧料的外人视为是“来偷东西的”。而对他们来说,以暴力对付小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拆除公司眼里的小偷大多数是初次来北京打工、或是趁农闲进京赚取外快的农民。他们之所以会选择拆除工地作为拾荒的地点,主要是因为北京绝大多数小区与商场的废品回收业务都已被物业或是较有经验人脉的废品回收商所垄断。然而,就如麦克•戴维斯在《贫民窟星球》中所说的:“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都市空间”。[8]在拆除工地拾荒的农民,若不够机灵,往往会被拆除公司的人狠狠地追打。而就算是那些机灵的人,也总是活在身体暴力的威胁当中。
  在拆除工地频发的暴力打人事件深刻地型塑了拾荒农民们的都市经验。包括田大姐在内的许多受访对象都曾不约而同地提到,在进京打工之前,他们曾认真的相信北京是个“文明城市”。到了北京之后,才发现那口号是个谎言。对他们来说,北京是个对外地农民极其不友善的野蛮城市。而为了要在这不友善的环境中生存,他们学会了依赖同乡,并且不轻易相信外人。这样的情况,无疑地使得北京居民与拾荒人群之间的隔阂与不信任更加恶化。
    2.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
  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北京,拆除旧料的回收劳动力主要来自政府机关与单位。在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则会动员市民与群众的参与。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上并不存在专门形容拆除旧料回收劳动力的词汇。拆除旧料在1990年代初期被概念化成一种“垃圾”后,拆除旧料的回收劳动力被付与了一系列和垃圾有关的称谓,例如拾荒者/拾荒大军、搞废品的、收废铁的、清运渣土的业者等等。在此,我将这组词汇的出现称为“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
  我之所以使用“污名化”一词,是因为“垃圾”往往与肮脏、污染等等负面的概念联结在一起。因此,当回收劳动者被赋予有关垃圾的称谓时,他们就被迫的承受了许多负面的成见。对于回收劳动者最常见的成见之一是这群人“肮脏没素质”。例如,号称北京首席垃圾专家的王维平在与媒体访谈中就经常强调,在拾荒的人群中,有72%得过传染性疾病,且超过70%的夫妻超生。[9]
  而根据路透社的报导,王维平在2008北京奥运前的一份报告中更以此为依据,建议政府在奥运前说服拾荒者暂时离开北京。但事实上,传染性疾病的高度流传与超生并不是拾荒人群独有的特征。由于医疗与卫生资源分配的高度不均,在中国许多的农村与城乡结合部都有传染性疾病流传与超生的问题。就此来看,王维平对于拾荒人群的描述很显然是有偏见的。另一个经常出现的成见则是把回收劳动人群视为高犯罪群体。例如,在《北京拾荒大军的现状与管理对策》一文中,金汕与刘怡华就写到:
  相当多的[拾荒者]是捡破烂与偷盗一肩挑,收购与销赃一条龙。他们偷进了建筑工地,偷掉了无数井盖,偷走了大量的电缆,偷走了一切可以卖钱的公共物品,偷进了千家万户,并且干净利索地销赃,有的人更是走上了各种形式不同的违法犯罪道路。[10]
  同样的,我们从来就没有客观与可信的数据可以证实从事回收的劳动者比起其他的社会群体有较高的犯罪率。在当代中国,关于官员与企业主收贿或盗用公款的消息多如牛毛,而其犯罪的金额动则高达上亿。在这样的情况下,若仅靠井盖与电缆被偷窃的情形,就把“高犯罪群体”的大帽子套在拾荒人群之上,不仅仅是小题大做,更是逻辑错乱。
  回收劳动力的污名化使得当代的拆除旧料回收者长期处于社会的边缘。有一位废铁回收站老板就生动地跟我描述,曾有一位妈妈当着他的面对儿子说:“你看,你再不好好念书,以后就跟这个叔叔一样,干一辈子的脏活!”其实,许多从事拆除旧料回收的劳动者都有类似这种在光天化日下被拐着弯骂文盲、骂脏的经历。除了语言的暴力,回收劳动者也受到结构性的歧视。与从事其他行业的农民工一样,回收劳动者由于没有北京的户口,在看病、就学上都有很多的困难。然而,由于垃圾相关的行业被视为是最底层的工作,回收劳动者在城市里所能够获得的资源远远不如从事其他行业的农民工。许多的“废品回收业者”在受访时就曾表示,废品回收作为一种职业身份很难让他们取得银行的贷款,而许多的地下钱庄也会质疑他们还款的能力。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扭转备受歧视、长期处于社会的边缘的情况,近年来有许多回收者开始以改名的方式挑战官方的话语权。例如,北京的一些废品交易市场已改名为“环保科技回收公司”,而几家新成立的渣土回收企业在注册时也在其名称中冠上了“环保科技建材”的字样。而这种民间与官方的话语权之争会如何地演变,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三、结论
  根据学界的粗估,北京的拆除旧料的年产量大约是3,000至4,000万吨。[11]这数量不仅仅在中国城市里排名第一,更是超越许多西方国家的拆除旧料年产量。不可否认的,北京目前尚为一个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城市,而这庞大的数量多少反应的是城市转型的过渡期。然而,我们并没有理由去推论拆除旧料的产量到了某一个阶段就会逐渐减少。就如同地理学家大卫哈维在谈到资本主义城市时所说的:
  资本主义一直受到资本累积的饥渴所催逼,在历史的某一点上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一个地景,稍后必须将它破坏,以便为进一步的累积开路。[12]
  若地景的破坏在资本主义城市里是一种常态,那么拆除旧料就会一直源源不断地被生产出来。以美国为例,资本主义的成熟并没有让城市拆除的脚步放缓下来。受到去工业化与金融风暴的影响,许多的美国城市在过去10年里房地产崩盘、产业出走、人口外迁。这样的现象刺激了一些美国地方政府将空置楼房拆除,以增加荒野绿地的想法。最近底特律所提出的“城市缩小计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若城市拆迁将会是一种常态活动,那么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合理地回收处理拆除旧料。在概念上,将拆除旧料视为一种垃圾是不可行的方法。从北京的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出,拆除旧料的垃圾化不仅仅带来了资源错置的问题,更导致了城市空间领域性的帮派化与拆除劳动力的污名化。我们必须首先在概念上承认拆除旧料的使用价值,才能近一步思考出合理的回收与处置政策。
    [参考文献]略
(作者:高世扬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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