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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建议

时间:2013年04月1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扬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江淮平原南端,是南京都市圈和上海经济圈的节点城市,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三江口、江都水利枢纽)。扬州市境内地形西高东低,仪征境内丘陵山区为最高,从西向东呈扇形逐渐倾斜,高邮市、宝应县与泰州兴化市交界一带最低,为浅水湖荡地区。
    伴随着扬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持续进行,值得称道的是市政府秉持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原则,将扬州市建设成为全国文明的“绿城”,赢得了“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和谐管理城市”、“中国文明城市”、“中国森林城市”等一系列美誉。
    但需要警惕的是,近来伴随城市建设产生的大量的建筑垃圾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及居民生活的重要潜在危害。经过前期简单调研发现,目前扬州市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含两大部分,一为工程开挖槽土,二为拆迁改造后产生的废砖石与废混凝土。其中,工程槽土的年产生量近年稳定在100万立方米左右,此前处理的方式主要为用于土地回填(考虑平衡扬州市地形西高东低的地势特征)以及城市绿化植被土替代。城市房屋建设的持续进行与土地回填以及绿化工程的趋于饱和,不可避免的形成了大量工程槽土即将无路可去的急迫局面。废砖石与废混凝土类建筑垃圾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目前年产量初步估算在30~40万立方米,基本未经处理,肆意堆放,近期及未来一段时间扬州市部分地区将进行旧城改造、工业厂房动迁等一系列工程,势必将在一段时间内集中产生数量可观的废砖石与废混凝土,目前仍未有科学合理的出路。
    建筑垃圾问题如无法尽快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将对扬州市的城市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破坏。例如,一旦建筑垃圾未及时处理,简单堆放,在当地冬季盛行干冷的偏北风的作用下,其中大量存在的尘土干化、飞扬,势必将严重危害城市空气环境,最终严重影响城市整体环境以及居民生活。
    扬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当地建筑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在2011年已着手筹划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置事宜。为了尽快科学合理的开展相关工作,提出“调研先行,政策扶持,技术推广”综合方案。
    (一)调研先行
    扬州市政府主管部门(城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相关科研单位(优先考虑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对扬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摸底调研,在综合了解国内外,特别是国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得好的城市地区的情况的基础上,对扬州市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分析,主要包括:
    (1)当地建筑垃圾存量情况并科学预判近期的排放量;
    (2)当地建筑垃圾组成成分与特征;
    (3)当地建筑垃圾适用的处理与再生利用技术;
    (4)当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预期分析。
    最终经过翔实的调研,进一步提出扬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可行性研究成果,设计提出若干套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技术方案(政策、技术、产品、市场),为当地主管部门实质性开展具体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支撑,从根本上保障该项工作运行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二)政策扶持
    《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2年3月日起施行。该办法仅对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作出原则性规定,具体措施细节主要为针对违规排放消纳建筑垃圾提出罚款处罚的规定。纵观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成功经验,单一的约束性政策是无法实质性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进程的,除了约束控制,还应通过制定执行相关地方政策条例,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进行引导与扶持,充分发挥从业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利于其形成可持续的经济产业链,最终成根本上实现完成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建议可以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成功经验,制定发布一系列相关政策条例,主要涉及以下相关方面:
    (1)建筑物拆迁执行管理;
    (2)建筑渣土(垃圾)外运、转运管理;
    (3)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过程规范化方面,重点环保等方面;
    (4)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场应用引导推广方面。
    通过政府全方位的约束、引导、促进,获得市民的支持、市场的认可、企业的认同,在政策层面打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流通链,有力保障该产业积极健康的发展。
    (三)技术推广
    政府主管部门依托前述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形成该项工作总体执行框架,针对扬州市建筑垃圾情况,选择性推荐支持相关利用技术途径,例如(初步设想):
    (1)工程槽土:
    1)道路基础回填利用技术;
    2)制备建筑砌体材料利用技术;
    3)制备预拌砂浆利用技术等。
    (2)废砖石与废混凝土
    1)制备建筑砌体材料利用技术;
    2)制备建筑工程用骨料利用技术;
    3)制备道路工程用基础材料技术等。
    (3)二者结合利用技术
    可针对上述形成指导性文件,随后征集行业内相关企业,并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政府委托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试点企业,通过必要的政策扶持,保障从业企业运行良好。待试点成功后,即可按照实际需求以同样的模式深入推进该项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调研先行,政策扶持,技术推广”这一综合方案,可科学有效的解决扬州市目前面临的建筑垃圾难题,并化危机为契机,在当地引导形成一个新的环保产业,成为扬州市的另一张名片,促进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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