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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门市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时间:2025年01月28日信息来源: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点击:

  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4年,完成61个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缺口排查,40个生活污水未接驳住宅小区完成治理,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2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棠下水质净化厂2024年12月份进水BOD浓度突破100毫克/升,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2.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全市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900吨、发电量203万度,实现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全市建筑垃圾总处理能力达1498万吨/年,基本满足处置需求,资源化利用率达43.8%,综合利用率达84.6%。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部署,将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市各级城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将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十件民生实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市河长制任务等进行考核,推动各级城管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充分发挥市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梳理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局主要领导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现场推进会议、提标攻坚会议、约谈工作会议等,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局分管领导每月组织研判分析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024年,城管系统召开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议7次,约谈会议1次,对工作推进进度滞后的县(市、区)以及镇街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二)攻坚克难,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全面攻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通过每季度河道巡查,每月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河道污染源。持续开展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全流域治理,扩大治理范围和深度。加强沿河截污设施运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强化工业、农业污染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管,确保已完成治理的1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年未出现返黑返臭情况。全面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指导台山市科学治理横湖河、海园河黑臭问题,2024年完成横湖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消除黑臭。

  二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全面调研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找出超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分析区域用水和污水处理情况和污水管网运行情况,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开展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挤外水,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适当超前开展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作,其中恩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基本完成建设,正在开展最后的收尾工作;开平楼冈污水处理厂按进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市完成扩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目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3.69万吨/日。

  三是进一步补齐污水管网短板。印发《江门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污水管网缺口位置、长度等情况;开展污染源本底浓度调研,摸清污水源头浓度情况;开展市政污水管网外水专项排查行动,找准污水管网受损错接混接等问题;科学编制系统化污水治理方案,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清污分流、河水防倒灌整改、暗涵整治、住宅小区污水治理等。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谋划污水管网补短板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动管网补短板项目落地见效。2024年完成新建改造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23公里,全市40个生活污水未接驳住宅小区全部完成治理,蓬江区棠下水质净化厂2024年12月份进水BOD浓度实现突破100毫克/升。

  (三)加压奋进,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坚持全链提升,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建立健全从前端投放到末端处理的全链条体系。加强终端处理能力建设,建成运营蓬江、新会、台山、鹤山等4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增加至5900吨/日,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目前全市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900吨、发电量203万度,实现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推进城乡环卫精细化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城区均完成环卫一体化改革,其中蓬江、江海、恩平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至自然村。结合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的转变,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调查评估,针对调查评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完成升级改造转运站14座,各类收集转运设置设备稳定运营。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强化机关单位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深入学校、社区、机关团体等场所,举办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活动2000余场,有效传播垃圾分类理念,群众的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23%、参与率达98%。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清单,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南,指导全市规范建筑处置核准,全市完成建筑垃圾消纳核准125宗,总处理能力1498万吨/年,基本满足处置需求,资源化利用率达43.8%,综合利用率达84.6%。制定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转移监督管理,做到来源可塑、去向可追。制定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定期组织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立案建筑垃圾非法倾倒或堆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99宗、罚款36.58万元。

  (四)多管齐下,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强化市政维修、城区拆违及城市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督导。结合上报的工程项目开展行政检查和日常督导检查,对市政维修、拆违和园林绿化扬尘污染源开展督查。充分发挥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检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实效。2024年,组织实施城区拆违施工监督,指导3宗城区拆违工程施工采用湿法作业,现场落实抑尘措施,达到无尘作业效果。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行,严格落实泥头车全密闭运输监督管理。结合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和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等工作,常态化对建筑垃圾防尘工作开展督导。2024年,通过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规范排放、运输、处置核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抓好建筑垃圾源头扬尘治理。加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督促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确保运输车辆密闭性能完好,车辆离场前清洗车身,做好建筑垃圾处理场所防尘、抑尘工作。针对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车辆(泥头车)扬尘行为进行执法,形成震慑。2024年,全市各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717次,出动执法人员11880人次,检查车辆13637辆次。

  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督导,落实重点道路增湿措施。印发城管系统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城管、环卫部门结合“洒水车+洗扫车+喷雾车”三合一机械化作业,对城市道路、绿化带、隔离栏等部位进行一体化冲洗和精细化清扫,落实密闭运输,严禁露天堆积、焚烧等,切实做好道路防尘工作。针对道路增湿问题,结合实际,在原有作业模式基础上,充分考量道路分布、交通流量、风向、不同应对等级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弹性化作业,拓宽作业范围,提高增湿覆盖面,同时,通过新购置小型新能源洒水雾炮车等,有效解决狭窄街巷洒水降尘防控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过去一年,虽然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基础还不牢固,个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不稳定,部分县(市、区)仍存在污水管网空白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巩固,加快污水管网补短板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加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管理,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拉乱倒、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江门建设,为江门高质量发展作出城管系统的贡献。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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