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浏览文章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时间:2024年09月2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24年8月24日,2024年(第六届)建筑垃圾与城市发展大会在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隆重召开,辽宁省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协会书记/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潘高峰分享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潘高峰,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辽宁省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协会书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长期致力于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一、建筑垃圾规划编制背景概述

  1.建筑垃圾产量、处理现状情况

  1)建筑垃圾产生量

  2018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市等全国35个城市列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2019年,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的总产生量为13.69亿t。据相关资料推测显示,全国建筑垃圾总量在30亿t以上。未来几年,建筑垃圾产量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2)建筑垃圾处理量

  处理量方面,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处理量约为18.57亿吨,到2026年预计超过20亿吨。面对建筑垃圾处理量不断增长的趋势,许多城市却面临着消纳处置设施缺乏、综合利用不足以及全过程管理系统不健全等问题。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2022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远远低于其他国家,部分国家的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90%以上,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功实现了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2021-2026年中国建筑垃圾年处理量及预测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各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对比

  2.编制建筑垃圾相关规划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针对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推出了一系列规划政策,主要包括:

  •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旨在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3.小结

  我国建筑垃圾产量大、资源化利用率低,现阶段许多城市都面临着消纳处置设施缺乏、综合利用不足以及全过程管理系统不健全等问题,为了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系,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编制建筑垃圾相关规划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建筑垃圾规划编制现状

  1.国内建筑垃圾规划编制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垃圾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问题日益凸显。为应对这一挑战,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号召和要求,全国各地纷纷编制了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划。以下是部分地区编制的建筑垃圾相关规划的内容分析。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2.辽宁省建筑垃圾规划编制现状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全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等,在省住建厅的高度重视下,各地也纷纷响应,大连首先发布了《大连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公示稿),规划编制有效规范和完善全市城市建筑垃圾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利用各个环节的处置,旨在建立完善的“排放预约报备、不落地式投放、指定消纳场所、实行有偿收运、收运许可审核、强化监督执法”“一体化”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构建大连特色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省内其他地方也开启了建筑垃圾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3.小结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建筑垃圾规划的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建筑垃圾相关规划,但是总体而言,大多数地区仍处于未编制或正在编制建筑垃圾规划中,建筑垃圾规划的编制难度,是各地规划编制缓慢的关键原因。

  三、建筑垃圾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2.建筑垃圾规划编制的难点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1)建筑垃圾基础数据缺乏,并且涉及到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

  由于长期以来对于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视不足,导致相关的数据收集、统计和保存都相对欠缺,许多地区都缺乏完善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体系,另外,建筑垃圾的来源广泛,涉及城市更新、旧区改造、新建工程、拆除工程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产生的垃圾类型、数量及处理方式都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水利、交通等部门近年来项目更多,这种多样性也给数据的收集增大了难度。数据的真实有效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的基础,数据收集不全或失真严重影响规划编制的进度和质量。

  2)建筑垃圾产量预测难度大,缺乏相关预测依据

  目前,建筑垃圾规划中的产量预测依据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但该标准中,对于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的产量没有具体计算方式,对于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虽有计算方式,但是单位面积产生量基数的范围较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发展程度不同,许多地区又缺乏建筑垃圾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难以整合历年数据分析推测,从而难以科学确定具体基数值,建筑垃圾产量预测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于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3)缺乏关于建筑垃圾治理定价体系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筑垃圾的治理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明确表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但是缺乏具体的收费定价标准,定价标准影响着建筑垃圾规划编制中消纳设施及场所的运行模式问题,例如,根据2024年新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许经营者要明确收费单价,而定价体系的缺乏导致各地无法确定建筑垃圾的收费标准,那么能否实行特许经营,实行后能否实现稳定运行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而在规划编制中,就难以确定规划区是否适用该种运行模式。

  4)三核准(产生、处置、运输)有待完善,多项核准要求不够明确

  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现状设施和场所的规模能力,但是由于有些设施场所建设时间过早,升级改造必不可少,而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中,很多事项不够完善,规划中难以明确现状设施和场所的改造要求。例如,在核准“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中,未明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需要安装GPS定位,因此部分运输公司为降低成本不安装GPS定位,但在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中,GPS定位又格外重要。另外,对于消纳场所内设备功能也没有相关核准要求,老旧消纳场所能否通过核准难以确定,那么,在规划中对于部分老旧消纳场所能否继续使用,是否需要考虑该部分消纳场所的规模能力难以界定。

  四、问题解决措施

  1.建筑垃圾基础数据收集问题的解决措施

大会报告丨潘高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问题探讨

  2.建筑垃圾产量预测问题的解决措施

  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量预测计算方式暂无标准,若规划区有历年数据,可根据历年数据推算,若无数据,可结合人口和经济发展等状况,参考情况相似地区数据估算,工程泥浆和工程渣土可规划收集、运输、处置专线,而在另外三类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中,不再考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的产量规模。

  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的产量预测,首先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同时考虑到近些年房地产行业的萧条,要了解当地房地产开发情况,适当调整城市新建及拆除面积数据;单位产生量基数的确定可以根据规划区及情况相似地区历年数据,通过推算确定最符合规划区情况的数值。户数可以根据自来水公司水表的数量确定。

  3)各地区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沟通学习,了解当地建筑垃圾产量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建筑垃圾测算方式,为以后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完整奠定基础。

  3.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问题的解决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实行定价管理,保证收费标准的公正、透明、合理。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如新建、装修、拆除等)和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填埋、资源化利用等),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参照已有的成功案例,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费,并根据公益事业工程、市政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等给予适当的减免。

  2)由于建筑垃圾处理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人工成本、运输成本、处理技术等,因此各地区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并调整收费标准,以反映实际成本变化。

  4.建筑垃圾核准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以国家核准要求为基准,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制定及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三核准(产生、处置、运输)相关要求,例如运输公司的车辆数量、配备设施、运输能力、运输用途;消纳场所的建设标准、规模、设备功能、处理技术等,明确通过核准需要的文件、材料,简化建筑垃圾核准的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建立线上审批平台,实现建筑垃圾核准的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和在线监管,提高审批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五、总结

  建筑垃圾相关规划的编制能够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对于我们相关规划编制单位来说也影响重大:

  1.国家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越来越重视,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

  2.现在我们讨论的主要是城市建成区的建筑垃圾,还有广袤的农村也需要予以关注。

  3.这轮规划只是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开端,但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用追求高大上,要能落地可实施。

  4.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是一件长久的事儿,不能一蹴而就,要久久为功。

(作者:潘高峰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