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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024年9月2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就莆田市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4335.7806万元。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总面积11960.78m2,其中:丁类车间9564.79m2、地下一层980.08m2、三层配电房1415.91m2;丁类车间地上1层,地下1层,配电房3层;檐口高度:丁类车间高度16.2m,配电房3层16.2m。
莆田市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3】B050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安装);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秀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的土石方、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其中单跨跨度≥30米;(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35780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6.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8:30:00至2024-10-14 17:30:00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15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电话:0594-7961991,传真:/
联系人: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2号楼13层1302,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qzpt888@163.com
电话:18650213133,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65888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68883203009142]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1018300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