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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01月21日信息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

  《滁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20日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执行《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容,1月20日下午,滁州市司法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介绍《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滁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鲍春来就《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建成就下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发言。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办理规定、运输规定、装饰装修垃圾管理投放规定、消纳场要求、综合利用等。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推动滁城绿色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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