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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出台 荆州城区的这些建筑垃圾何去何从
时间:2020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荆州新闻网 点击:次
建筑垃圾是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的总称,目前也是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新增了大量建筑垃圾方面的条文,明确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内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幢幢新建筑物拔地而起,与之俱来的建筑废物处理问题也愈发突出。荆州市中心城区迁改任务量大,时间较为集中,建筑垃圾的去向,成为监管难点。
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一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新《固废法》出台以后,将对“建筑垃圾”的规划、减量和执法产生新影响,促进我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和体系逐步建立,实现建筑垃圾从原来的不可控管理,向“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可控管理”过渡,最终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新《固废法》的出台,还将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同时,新《固废法》还将“建筑垃圾”从原固废法中的“生活垃圾”单独分出来,将其单独作为一大类进行管理;并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管理,从法律上提出了建立“政府版”的分类、利用和管理的“两制度一体系”新要求。对施工单位方,也从法律上提出了必须“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的新要求。
(作者:陈俊;杨尹
)文章热词:荆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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