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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傅建荣:加强政策扶持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通过资源化利用可以挖掘这一巨大的城市矿产。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太原市委主委傅建荣日前向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3月7日下午,在全国两会政协委员驻地,傅建荣接受了《中国建材报》记者的专访,向记者讲述了当前我国在建筑垃圾处置领域遇见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产量大危害大资源化率低 我国建筑垃圾现状不容乐观
傅建荣是山西太原人,以太原市为例,太原有城中村173个,目标5年内拆除,去年前年两年,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很高,任务完成近一半。任务完成得很出色,但同时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大多数拉到山沟沟里直接填埋了。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产生建筑垃圾35.5(含渣土20亿吨)亿吨,人均占有2.73吨,这量也太惊人了!哪有那么多地方可以用来填埋建筑垃圾?”采访一开始,傅建荣开门见山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对于建筑垃圾的忧虑。
为了调研建筑垃圾现状及其处置方式在全国的发展状况,去年一整年,傅建荣奔波于河南、北京等多地,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研。
傅建荣表示,当前建筑垃圾处置情况非常不乐观,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巨大,分布甚广,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5亿吨,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而且随着建筑面积的新增,这个数字还在增长。
建筑垃圾危害极大,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目前主要以填埋与露天堆放为主,长期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在清运过程中抛撒、扬尘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有害物质,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污染大气;露天堆放或填埋方式不可持续,很多大城市郊区几乎没有可供露天堆放或填埋建筑垃圾的用地了。
而将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首先,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问题;其次,有利于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真正实现了一个建材行业的循环式发展;再次,有利于推进建筑垃圾利用产业化发展,可新增就业岗位,带动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创造巨大经济效益,还能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煤炭等资源能源。
但是,让傅建荣痛心的是,建筑垃圾这样的城市矿产在我国资源化率却不足5%,大多建筑垃圾被直接填埋或者直接丢弃,污染环境之外,资源被白白浪费。
认识不足缺乏保障政策不足 建筑垃圾资源化需多方支持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傅建荣表示:“在技术方面,我曾经参观过一家位于北京昌平的现代化建筑垃圾处置一体化工厂,能够系统化的处置建筑垃圾并生产产品,这表明我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上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技术已经不是问题。在标准方面,国家出台了相当多的产品标准,例如制砖、路基的标准,再生产品只要按照流程,质量能够达标,质量就不成问题。”
“现在的关键问题,首先是认识问题,不少干部和群众都认为建筑垃圾不需要再利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尚未建立;其次是没有法律制度来严格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最后是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缺乏具体的支持政策,因为建筑垃圾生产品要经过分拣、加工等多道工艺,成本要比天然料工艺高,目前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处于亏损或微利的状态,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壮大。”傅建荣对记者说。
为此,傅建荣建议,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认识,要建议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内容,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作为考核指标;
其次,加强立法保障,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法律,可以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定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法》;
最后,加强政策扶持。政府要建立政策支持鼓励体系。目前,各地相继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议在中央层面出台统一的、更有约束力的规定,确实使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尽快办好,办出成效。制定严格的建筑垃圾处置办法,禁止露天堆放,严格控制垃圾填埋;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比例政策,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新建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在企业用地上给以明确支持,因为建筑垃圾原料和产品堆放都需要较大场地;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给予资源化企业相应的消纳权和收费权;给以税收优惠政策。对处置建筑垃圾的生产企业和建筑垃圾产品的使用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收优惠等。